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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碧江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铜仁市碧江区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9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铜教函〔2019〕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对象和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铜仁市碧江区的中国公民,可在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铜仁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居住地、工作地及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程序和条件

  (一)根据黔教办师函〔2019〕92号文件,我区今年春季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即申请人员不进行现场报名,直接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具体申报程序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附件1)办理。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来开展认定工作。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对取得《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将不再予以认定。对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但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分级认定。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铜仁市教育局”;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碧江区辖区内的,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

  三、申请认定的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5月17日(工作日7:00—24: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1.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4日、5月27日—5月28日共7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现场确认时带上报名系统内填写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医院已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等详见附件);选择“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为现场确认点(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幼儿师专正大门斜对面二楼);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纸质材料详见附件)。

  (三)完成认定时间:2019年7月5日,7月8日-7月10日发证(工作日);

  四、其它要求

  (一)各学校须及时通知本学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申报成功并核实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可在碧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下载打印(体检时间须在本年内,在指定的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进行体检),认定机构不再发放有关表册,按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定机构,认定工作结束后,归入个人档案。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tce.cn),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四)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铜教发 〔2017〕113号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0856-5280726(现场确认点)

  碧江区教育局:0856-5218299

附件:1.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说明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关于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填写说明

  根据省、市文件通知,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认定,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首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

  2.在打开的主页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窗口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输入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及密码(切记自己的密码,便于以后查询),在确认自己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

  3.进入网上申报流程后仔细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确认服务条款”。

  4.认定机构的选择:(1)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属铜仁市范围内的在职、社会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统一选择“贵州省铜仁市教育局”;(2)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按本人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属铜仁市碧江区范围内的在职、社会人员选择“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5.现场确认点的选择:(1)区内在校的师范类2019届毕业生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本校名称为现场确认点;(2)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职、社会人员选择“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为现场确认点(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幼儿师专正大门斜对面);(3)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碧江区辖区内的,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为现场确认点(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幼儿师专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5.根据提示填写身份信息及申请材料,请认真核对自己填写的申请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完成申报并下载打印表格。

  申请教师资格的其它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用A4纸张且双面打印,承诺书中须有本人亲笔签名,表格打印或填写不规范一律不予受理。

  2.申请人员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以下材料统一装入牛皮档案袋内交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江区教育局窗口审核):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2)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网中填写核对信息无误后下载双面规范打印)。

  (3)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国家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验证认可)的可不提交。(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要求在铜仁市人民医院或铜仁市中医院体检),当年当次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2张(该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9)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严格按照文件中的时间规定,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按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和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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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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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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