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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玉溪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玉溪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4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4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4日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7.非玉溪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不含服务基层四类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届毕业生、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报考;
    (4)2019年4月15日以前参加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已签定就业协议的人员不得报考;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玉溪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公告》,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4年、2015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6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2016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7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5年、2016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7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9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村官的定向招聘工作,按组织部门的要求另行组织实施,不属于本次定向招聘范围。
    定向招聘单位、岗位、职数、条件见《玉溪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备注为定向招聘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08∶00-2019年4月17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定向招聘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在简历栏注明服务类别、参加服务时间及当前在岗情况(在岗;期满离岗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9年4月19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人才网联系(电话:0877-2071325),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部分岗位由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再由人工资格审查。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论是否交费),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审查通过,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本次笔试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分值300分,计入综合成绩时按百分制折算。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以《玉溪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各岗位公布的为准。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玉溪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45日内公布。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部分岗位按1:3,详见岗位表)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及免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进行两次递补。若两次递补后仍有空缺,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通知并组织实施。
    (五)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等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要求加权计算得出,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即笔试成绩除以3。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实际等额参加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考生,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做补充要求。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应聘者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等部门监督。
    四、报名咨询电话
    (一)市直各单位
    玉溪市纪律教育中心:0877-2039652
    玉溪市电子政务内网信息技术中心:0877-2019615,2028709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0877-6988056
    玉溪市目标绩效考核评价中心:0877-2022632,2039869
    玉溪市人民医院:0877-2036632
    玉溪市中医医院:0877-2079572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0877-6130669
    玉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7-2023685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987729168  13987710722
    玉溪市中心血站:0877-2788986
    玉溪市急救中心:0877-6169176,6169177
    玉溪市儿童医院:0877-2065162
    玉溪市民族中学:0877-4024065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0877-2991922
    玉溪技师学院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0877-2041218
    玉溪卫生学校:0877-8885164
    玉溪体育运动学校:0877-2050924
    玉溪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0877-2068763
    玉溪市第一幼儿园:0877-2032662,15808657677
    玉溪市第二幼儿园:0877-2056633
    玉溪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0877-2028455
    玉溪市五脑山广播电视发射台:0877-2023409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0877-2989029
    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0877-2027567,13887766067
    玉溪市图书馆:0877-2683910
    玉溪市文物管理所:0877-2026198
    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0877-2052880,2067586
    玉溪市科技发展中心:0877-2024005
    玉溪市科技情报所:0877-2023369
    玉溪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办公室:0877-2664423
    玉溪市规划馆:0877-2664416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0877-2026209
    玉溪市种苗工作站:0877-2050742,2051526
    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0877-2052046
    玉溪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0877-2023475
    玉溪市供销合作社干部学校:0877-2021619
    玉溪市环境监测站:0877-2018907
    玉溪广播电视台:0877-2024268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0877-2027168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7-8889369
    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0877-6571574
    玉溪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玉溪市体育馆):0877-2050703
    玉溪市审计局:0877-2057736
    玉溪市药品评价中心:0877-2615386
    玉溪市房地产产权监理所:0877-2071218
    玉溪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0877-2685501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专技科:0877-2022317
    玉溪人才网:0877-2071327
    (二)各县区
    红塔区:0877-2015823(教体局)、0877-2026654(卫健局)、0877-2025135(其他)
    江川区:0877-8019970(人社局)、0877-8011829(教体局)、0877-8015056(卫健局)
    澄江县: 0877-15706940676(人社局);0877-6917366(教体局);0877-6911182(卫健局)
    通海县:0877-3029122(人社局);0877-3801968(教体局)、0877-3029235(卫健局)
    华宁县:0877-5017834(人社局);0877-5011263(教体局)、0877-5017508(卫健局)
    易门县:0877-4961216(人社局);0877-4963431(教体局)、0877-4984992(卫健局)
    峨山县:0877-4013003
    新平县:0877-7015696(人社局);0877-7011259(教体局)、0877-7011221(卫健局)
    元江县:0877-6013795
    (三)监督电话
    市直:0877-2076981
    红塔区:0877-2012618、2025308
    江川区:0877-8011802
    澄江县:0877-6913038
    通海县:0877-3012668
    华宁县:0877-5011144
    易门县:0877-4960157
    峨山县:0877-4011214
    新平县:0877-7018522
    元江县:0877-6515447 
    公告附件: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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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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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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