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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力量,盐城市大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8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大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3号楼1楼教室(金丰南大街3号)。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报考学段和学科);
  ②填写并提交《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申请办理证明(证明中应注明拟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
  ⑥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核。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5月8日至 9日期间到大丰区教育局二楼212领取准考证(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实施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所报学科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大丰人才网、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网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3﹒资格复核。面试前,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教育局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体、美学科和学前教育专业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跳跃、足球专项教练面试采用训练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其他学科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其中上微型课占70%,答辩占30%。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6﹒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末位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末位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丰人才网、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要求与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发布。
  3﹒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单位代码10、18、25的岗位将进行选岗,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及选岗名单。选岗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上公布。选岗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人才网、盐城市大丰区教师发展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大丰区金丰南路1号,邮编:224100),2019年7月5日前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有工作经历且经过大丰区人社局核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一经定职定级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3517512、0515-83929210
  八、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515-83929202;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515-83512397。
  九、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19年4月8日



附件1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招聘单位 单位代码 经费
性质
岗  位 岗位科目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    历 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单位
所在地
备注
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 01 差额拨款 高中语文教师 01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职教教师提供高中教师资格相关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师范类);服务大丰区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苏北计划志愿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西康路100号  
高中英语教师 02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高中数学教师 03 3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高中物理教师 04 1 物理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高中生物教师 05 1 生物科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新丰中学 02 高中语文教师 01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路西侧  
高中数学教师 03 1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高中地理教师 06 1 地理科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南阳中学 03 高中语文教师 01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港迪拜港路1号  
高中地理教师 06 1 地理科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高中生物教师 05 1 生物科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第二中学
04 差额拨款 高中地理教师 06 1 地理科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职教教师提供高中教师资格相关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师范类);服务大丰区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苏北计划志愿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入编在第二中学,工作在南阳中学  
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05 职教语文教师 07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港日月湖大道1号  
职教数学教师 08 2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职教音乐教师 09 1 艺术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实验初级中学 06 全额拨款 初中语文教师 10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大丰区幸福西路100号  
初中数学教师 11 2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英语教师 12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物理教师 13 2 物理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化学教师 14 1 化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实验初级中学
06 全额拨款 初中政治教师 15 1 思想政治教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师范类);服务大丰区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苏北计划志愿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幸福西路100号  
初中历史教师 16 1 历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体育教师 17 2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城东实验初级中学 07 初中语文教师 10 3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幸福东大街丰裕五组  
初中数学教师 11 3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英语教师 12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物理教师 13 2 物理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化学教师 14 1 化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政治教师 15 1 思想政治教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历史教师 16 3 历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信息教师 18 1 计算机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体育教师 17 1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金丰路初级中学 08 初中英语教师 12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金丰南路3号  
初中政治教师 15 1 思想政治教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物理教师 13 1 物理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飞达路初级中学 09 全额拨款 初中语文教师 10 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师范类);服务大丰区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苏北计划志愿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飞达路88号  
初中数学教师 11 1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历史教师 16 1 历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乡镇初中 10 初中语文教师 10 3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
各镇
待考试、体检结束后进行选岗。选岗另行发布选岗公告。
初中数学教师 11 3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英语教师 12 3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物理教师 13 1 物理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化学教师 14 1 化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体育教师 17 1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港实验学校 11 初中政治教师 15 1 思想政治教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港威尼斯港路1号  
小学数学教师 20 2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初中英语教师 12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实验小学
12 全额拨款 小学语文教师 19 4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师范类);服务大丰区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苏北计划志愿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西康中路9号  
小学数学教师 20 2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21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音乐教师 22 1 艺术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体育教师 23 2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第一小学 13 小学语文教师 19 5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育红东路48号  
小学数学教师 20 4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21 2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体育教师 23 2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人民路小学 14 小学语文教师 19 7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人民北路47号  
小学数学教师 20 5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21 2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音乐教师 22 1 艺术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体育教师 23 2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美术教师 24 1 美术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城东实验小学
15 全额拨款 小学语文教师 19 9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师范类);服务大丰区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苏北计划志愿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丰华北路9号  
小学数学教师 20 6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21 2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音乐教师 22 1 艺术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体育教师 23 2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美术教师 24 1 美术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南翔实验小学 16 小学语文教师 19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经济开区张骞路109号  
小学数学教师 20 4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21 2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体育教师 23 1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幸福路小学
17 小学语文教师 19 4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7号  
小学数学教师 20 2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21 1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乡镇小学 18 全额拨款 小学语文教师 19 11 中国语言文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与招聘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师范类);服务大丰区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和苏北计划志愿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
各镇
待考试、体检结束后进行选岗。选岗另行发布选岗公告。
小学数学教师 20 10 数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英语教师 21 9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音乐教师 22 3 艺术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体育教师 23 3 体育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小学美术教师 24 1 美术学类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飞达路初级中学 19 全额拨款 跳跃专项教练 25 1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相应学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跳跃专项教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 1月1日以后出生),足球专项教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飞达路88号  
足球专项教练 26 1 不限 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2年以上足球专业队经历或效力足球中乙以上俱乐部有2年以上的主力队员履历。
城东实验初级中学 20 足球专项教练 26 1 不限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大丰区幸福东大街丰裕五组  
实验小学 21 足球专项教练 26 1 不限 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大丰区西康中路9号  
区幼儿园 22 差额拨款 幼儿教师 27 1 学前教育专业 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育红东路32号  
城东实验幼儿园 23 幼儿教师 27 2 学前教育专业 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路西侧  
大丰港实验幼儿园 24 幼儿教师 27 3 学前教育专业 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大丰港威尼斯港路2号  


乡镇幼儿园
25 差额拨款 幼儿教师 27 12 学前教育专业 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已取得国家统考合格证书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丰区
各镇
待考试、体检结束后进行选岗。选岗另行发布选岗公告。
 

 
注:专业参考目录为《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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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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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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