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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曲江区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韶关曲江区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春)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年龄: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 参加2014、2015、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已参加工作但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

  (一)报名资格条件

  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⒉学历:详见“2019年(春)曲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中相关岗位对应的学历要求。

  ⒊报考学科必需与所学专业相同,专业分类执行《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2019年版)》。

  ⒋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全国及各省省级教师资格考试)。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9年(春)曲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七楼),联系电话:0751—6669112。

  3.报名方式:考生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成功报名后领取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在编在岗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考生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3月31日至2019年4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 “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必须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含报名后提供材料的),不享受笔试加10分政策。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不受岗位执业资格条件限制。

  (4)曲江区镇村基层工作人员指具有在曲江区区级以下(不含区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人员。

  (5)曲江户籍是指现户籍是曲江区户籍或入学(大学)前户籍是曲江区的户籍。

  (二)考试:(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1)考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教育理论。笔试结束后,5月17日前,在曲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jiang.gov.cn/)公布笔试成绩。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5月22日前书面向曲江区教育局申请复查成绩一次。超过5月22日的,不再接受复查成绩申请。

  2.身份确认

  5月23日~ 5月24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考生带以下资料到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身份确认。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3.毕业证或就业推荐书(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4.教师资格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5.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6.在编在岗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所在地的教育局(人社局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7.韶关市曲江区2019(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原件1份),8.符合曲江区镇村基层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村级单位工作的,需提供村级单位及所属镇政府出具的工作证明;在学校工作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9.符合曲江户籍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10.符合曲江区在编在职人员的配偶报考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及区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审结婚证原件,需提供区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原件及结婚证复印件)。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资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因放弃面试资格或不能通过身份确认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因违反“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的,5年内不得再报考韶关市曲江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材料放入个人档案。

  3.面试

  面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1)考试时间:2019年6月1日。

  (2)考试地点:另定。

  (3)面试形式:说课。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科目的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除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外的其它科目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人数不计入此范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面试前按规定到达面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素质测试:报考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的考生需加测专业素质,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计分办法:

  (1)报考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

  本科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素质测试成绩×30%+面

  试成绩×30%;

  研究生类考生:总成绩=素质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

  (2)报考除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外的岗位:

  本科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研究生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6月6日前在曲江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提交档案资料:体检合格人员需在体检结束后30天(自然日)内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需呈书面报告并经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批准后延迟,延迟只允许一次。逾期不能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与聘用: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曲江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曲江区人社局或教育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曲江区人社局0751-6696199,区教育局0751-6669112。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不予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本区学校间流动除外)。

  (九)其他事项: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2.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3.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分配:按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同一岗位有多个学校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优先自行选择学校)。

  (十一)待遇: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享受“试用期”专任教师工资待遇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曲江区相应岗位待遇;考核不合格(含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没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按省级规定要求组织本次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由曲江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人事股0751-6669112。 

  附:1.2019年(春)曲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证明书(参考样式)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版)

      5.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 日

  相关附件:附件1:2019年(春)曲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相关附件: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相关附件:附件3:计划生育证明书(参考样式).doc

  相关附件:附件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版).xls

  相关附件:附件5:韶关市曲江区2019年(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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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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