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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7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宁夏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70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70名,其中区直部门508名、地级市570名、县(市、区)以下1092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3家高等院校实行自主公开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等信息由各院校在其官方网站自主发布。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7.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现役军人;

  9.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9:00至4月17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上传照片。应聘者网上注册完成后,须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请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解压后请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及时查询)。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果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职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应聘者,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试卷。要求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2019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5.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初审合格后,最迟应于2019年4月19日24:00前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不缴报考费。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4月17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6.结果确认。参加笔试岗位的应聘者办理了缴费手续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报名结果正式确认后,不得调整报考岗位。

  7.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市、县(区)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意见,报所在地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区直事业单位报区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经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报考费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E类)又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小类。

  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报考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报考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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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笔试统一进行(使用同一试卷、在同一时间笔试)。

  3.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三)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一般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四)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5分;

  同一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划定。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六)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成绩将于6月下旬公布,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成绩将于7月上旬公布,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网址见附件6),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七、面试

  (一)区直招聘单位面试由其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本市及所辖县(市、区)招聘单位面试工作。面试方案须提前两周报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先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同时兼报特岗教师的,不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

  (二)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三)对报考人数较多、专业性强的免笔试岗位,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研究决定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加试,进一步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四)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需提前一周,通过在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须明确告知应聘者,同时做好通知记录。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五)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拟聘人员信息上传至宁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

  (二)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为了帮助应聘者深入了解本次招聘的有关政策,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内容包括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宁夏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com)是本公告发布的官方网站,请应聘者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微博、微信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区内直接拨打12333),5099323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举报电话:0951-5099016,5099118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参考目录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

  6.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公示网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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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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