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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2019年上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深圳市2019年上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5月18日、19日举行。按广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在深圳考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深圳户籍、或劳动关系在深圳、或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4.在深圳工作或生活,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在深圳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可凭学生证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两年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在此期间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1)考区选择。

  ①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

  ②劳动关系在深圳或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深圳考区;

  ③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且在深圳居住或在深圳笔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可以选择深圳考区;

  ④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非深圳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其学校所在地的考区;

  ⑤报名日语、俄语面试的深圳考区的考生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集中统一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网上报名后考生须于4月23日前到深圳考区的现场审核点递交面试审核材料(因日语、俄语考生需现场采集本人照片信息,故不受理委托办理);再由深圳考区再将报名日语、俄语面试考生的审核结果报“广州南沙考区”。

  (2)照片要求。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自拍照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如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日语、俄语的考生的照片需在面试审核现场采集。

  2.现场审核

  深圳考区设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和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两个现场审核点(现场审核点的交通指引见附件2)。网上报名后,各类考生须按深圳考区面试审核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审核;报名日语、俄语面试的考生须于4月23日前到现场审核点递交面试材料完成现场审核;逾期不再接受现场审核。

  (1)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现场审核点

  ①审核对象: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上含港澳台籍学生)。另报考日语、俄语的在校生请到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②审核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正常上班)。

  ③审核地点:深圳大学师范学院B栋一楼大厅

  (2)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现场审核点

  ①审核对象:深圳户籍、或劳动关系在深圳、或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深圳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全市所有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

  ②审核时间:2019年4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日正常上班,其中日语俄语考生须在23日前审核完成)。

  ③审核地点: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一楼阶梯教室

  3.面试现场审核所需递交材料(所有材料验原件)。

  (1)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具体样例见附件3);集体户口首页如果提供不了原件,但须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须写明为“教师资格考试”专用。

  (2)劳动关系在深圳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在职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4)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5);或劳动合同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5)。

  在职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打印后按格式要求填写,须再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要达到一年及以上;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含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最近连续六个月正常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的记录。考生可注册后登陆深圳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https://public.szsi.gov.cn/hspms/)打印本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附件5)。

  (3)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将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居住证有效期,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方可参加深圳面试,如面试审核结束前尚不能提供居住证原件的或签注有效期满后逾期未继续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请及时回本人户籍地面试审核。

  (4)深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6);

  (5)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温馨提示:如果是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认定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影响教师资格认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网上缴费

  考生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须于2019年4月26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考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

  5.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本人的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6.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或19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7.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2019年6月11日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考区书面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温馨提示

  (一)考生原则上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如考生本人无法参加现场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具体样例见附件7)及委托双方的身份证件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本人的所有审核材料。

  (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正文及附件后,按公告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到对应的审核点提供相关审核材料,经现场审核确认后及时完成缴费。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内拨打深圳考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服务专线0755-83538450。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报名流程图

     2.面试现场审核点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和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交通指引

     3.集体户口首页样例

     4.在职证明模板

     5.深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样例

     6.在籍学习证明模板

     7.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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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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