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青海玉树州2019公开招聘教师(含特岗)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玉树州2019公开招聘教师(含特岗)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3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青教师〔2019〕14号)等文件规定,经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7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14名、特岗教师33名),详见《2019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全省和玉树州。

  (一)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地域(户籍)限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青海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本省院校毕业生,本省生源、在本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青海省临聘教师和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面向玉树州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玉树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玉树州生源、在玉树州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玉树州临聘教师和应由玉树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玉树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 “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康巴语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康巴语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发布进入现场试讲人员名单、组织试讲、面试交流、答辩、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至2019年4月21日18时;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至4月23日18时;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至4月24日24时;报名调剂时间:2019年4月28日9时至12时;报名调剂为“康巴语”口语测试不合格人员,其他岗位不予调剂。未参加“康巴语”口语测试的直接作退费处理。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qhys.gov.cn)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考生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报名通过后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退伍证的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2019年5月6日至7日到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加分登记。逾期未到现场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确认工作由州人社局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以函件等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康巴语”口语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此次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成功并缴费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玉树地区”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参加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并做退费处理)。主要测试考生“康巴语”口语是否标准、是否能与考官进行正常交流及“听、说、写”能力。

  五、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报考小学段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D类(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初中段和高中段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D类(中学教师岗位)”;报考所有藏语文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F类(藏语文)”。报考藏语文岗位的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其他科目岗位考生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门分值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 政策加分

  3.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课程推荐: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旗下课程:http://www.yishixue.com/course.html?cateId=3
  六、现场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薄、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及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七、面试

  (一)“考试聘用”岗位。

  1.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解题)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进入面试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对进入面试且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考核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全程监督。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学历和学科要求,采取试讲、答辩、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测评。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测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八、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和答辩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公布相关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政审)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九、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玉树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5)年龄条件: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特岗教师岗位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5日后出生),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5日后出生),临聘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4月15日后出生),考核聘用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15日后出生)。

  (6)学历条件:特岗教师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生;中小学教师学历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中的资格条件为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招聘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4)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

  (5)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3.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是指在玉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服务期均从选派之日起计算,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二)笔试加分。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2.对父母有一方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3.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积不超过5分。

  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特岗教师招聘实行“当年考录、当年纳编”,因此,“顶岗支教”实习毕业生在参加特岗教师招聘时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必须是在2019年4月25日之前,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学历和专业的认定。1.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2.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院校开具准时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明内容为:个人信息、所学专业、是否为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间)和学生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3.现场资格审查前,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学历认证。4.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须持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总成绩并列的。1.考核聘用岗位。按试讲、答辩、心理测试综合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若试讲成绩相同的按答辩成绩确定。若试讲人数只有1人报名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和学校发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2.考试聘用岗位。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3.特岗教师岗位。若遇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聘用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三支一扶”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顶岗支教实习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若不能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六)职业资格准入条件。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此次教师招聘的应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高学段任教资格可报考低学段学科。1.报考小学段的,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2.报考初中和高中学段的,考生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的岗位一致或相近。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和“外语”的,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4.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符合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要求的招聘岗位,但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七)专业(学科)划分。.

  1.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和“小学全科”专业可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科学”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通用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物理、力学类。
  2..“学前教育”专业和“教育学”专业,需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小学段岗位,且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八)“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必须是2013年6月19日至今还在岗的,2013年6月19日之后的临聘教师不予认可。临聘教师身份由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以函件等方式进行身份审核确认,确认不通过的不享受优惠政策,不属于临聘教师范围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qhys.gov.cn)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一、本公告未经事宜由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树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玉树州人社局事管科             0976-8826922

  玉树州教育局人事科             0976-8826865

  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6-8831377

 

  附件: 1.2019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岗位计划表

     2019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树州教育局

2019年4月1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