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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广东省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报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9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申请人于58日至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第二阶段:

20195月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于613日至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各认定机构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广东省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或咨询所选择的认定机构;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37628372。

附件:1.广东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2.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广东省教育厅

2019416

附件1

广东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机构名称

区号

电话

通信地址

1

广州市教育局

020

83494295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303室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020

81932883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58号705室

3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020

87653030

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二1501室

4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020

89617236

89185320

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广州市海珠区教育评估中心 512室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5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020

38622512

85263069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4号楼2004

现场确认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天河区教师进修学校

6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020

86371568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703室(组织人事科)

7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020

61877385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2号楼10楼1008室

8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020

84641609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412B室

现场确认点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22室

9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020

36898895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

10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020

34683336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传媒大厦10楼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11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020

82628689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二楼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12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020

37932573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13

韶关市教育局

0751

6919623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4栋301室人事科

14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0751

8153378

韶关市芙蓉北路70号1号楼武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610室

15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0751

8917293

韶关市浈江区升平路107号

16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0751

6669112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七楼

17

韶关市始兴县教育局

0751

3330313

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墨江桥北路51号

18

韶关市仁化县教育局

0751

6355700

韶关市仁化县丹霞新城丹山路2号

19

韶关市翁源县教育局

0751

2817183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47号

20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0751

5382327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南环西路

21

韶关市新丰县教育局

0751

6920915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1-7号窗口

22

韶关市乐昌市教育局

0751

5569052

韶关市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23

韶关市南雄市教育局

0751

3825197

韶关市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四楼人事股

24

深圳市教育局

0755

83538450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北门一楼大厅师生服务中心(不受理申请人个人现场报名)

25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0755

22185740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10-11楼

现场确认地址:深圳市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26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0755

8291833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路2号福田区教育局人事科

现场确认地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27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0755

2648624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72号教育信息大厦A804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

现场确认地址: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门)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28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0755

27750519

27337782

27660009

办公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2号楼417

现场确认地点:深圳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29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0755

89551913

84583871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205室人事科

现场确认地点: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行政方服务大厅)

30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0755

25228531

深圳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108房

31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0755

23336321

23336315

办公地址:龙华区梅龙路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1

现场确认地址: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或二楼(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32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0755

84622637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4楼

现场确认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33

珠海市教育局

0756

2121313

珠海市教育局人民东路112号

34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

0756

6296036

珠海市香洲区翠福路66号香洲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306室

35

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

0756

5558331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后山南60号斗门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办公楼305室

36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0756

7260614

7791883

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第一小学内行政办公楼一楼;

现场确认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德诚路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

37

汕头市教育局

0754

88853404

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

38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0754

88831114

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珠江楼8楼814室

39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0754

88625359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南路82号

40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0754

87374617

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教育局

41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0754

88720378

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北189号

42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

0754

87795462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社区东祥路

43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0754

85856063

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澄海区教育局

44

汕头市南澳县教育局

0754

86805217

汕头市南澳县后宅广新路闸门外

45

佛山市教育局

0757

82914021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佛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46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0757

82341261

佛山市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21室禅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47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0757

86232590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南海区教育局二楼人事科

48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0757

22616493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49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0757

87701826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区教育局301室

50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0757

88282322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

51

江门市教育局

0750

3503971

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

52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0750

2648502

3226160

江门市胜利路135号

53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0750

3861643

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3号楼706室

54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0750

6623060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南路26号

55

江门市台山市教育局

0750

5502014

江门市台山市台城台东98号

56

江门市开平市教育局

0750

2211064

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爱民路3号

57

江门市鹤山市教育局

0750

8885834

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

58

江门市恩平市教育局

0750

7715133

江门市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小岛居委会锦茂路1号

59

湛江市教育局

0759

3336260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

60

湛江市赤坎区教育局

0759

3328442

8208518

湛江市赤坎区幸福路65号之一

61

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

0759

2300040

湛江市人民大道南71号

62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0759

3951719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

63

湛江市麻章区教育局

0759

3587681

湛江市麻章区瑞云南路9号

64

湛江市遂溪县教育局

0759

7763243

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湛川路19号

65

湛江市徐闻县教育局

0759

4810691

湛江市徐闻县红旗二路124号

66

湛江市廉江市教育局

0759

6684339

湛江市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

67

湛江市雷州市教育局

0759

8815455

湛江市雷州市新城街道群众大道10号

68

湛江市吴川市教育局

0759

5582366

湛江市吴川市经济开发区博茂大坡公325国道

69

茂名市教育局

0668

2278744

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五楼人事科

70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0668

2816820

茂名市城南路城南六街15号茂南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

71

茂名市电白区教育局

0668

5120703

茂名市电白区海滨二路110号

72

茂名市高州市教育局

0668

6633839

茂名市高州市光明路85号409室

73

茂名市化州市教育局

0668

7228618

茂名市化州市城区北岸207国道旁

74

茂名市信宜市教育局

0668

8814674

茂名市信宜市金湖西路

75

肇庆市教育局

0758

2829904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肇庆教育大楼五楼人事科505室

76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0758

2279344

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二号区教育局七楼人事股2室

77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0758

2626107

2626172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区教育局2楼人事股 

78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0758

8392552

肇庆市高要区城区府前大街92号区教育局北楼二楼人事股 

79

肇庆市广宁县教育局

0758

8632084

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西村12号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80

肇庆市怀集县教育局

0758

5525906

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工业大道二路二巷教育大楼三楼人事股

81

肇庆市封开县教育局

0758

6689377

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二路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股

82

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

0758

7788501

肇庆市德庆县德城街道康城大道东133号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401室

83

肇庆市四会市教育局

0758

3112922

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审批室(2)

84

惠州市教育局

0752

2261269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403室

85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0752

2677403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东二路4号惠城区教育局人事股403室;仲恺高新区材料审核地址: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二楼,电话:0752-3270503)

86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0752

3826331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3号教育局4楼人事股(大亚湾区的材料审核地址:大亚湾管委会办公大楼B606,电话:0752-5562637)

87

惠州市博罗县教育局

0752

6624110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西北路58号县教育局501室

88

惠州市惠东县教育局

0752

8810468

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19号

89

惠州市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0752

7981927

惠州市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四楼继教办

90

梅州市教育局

0753

2180895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路5号

91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0753

2196841

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梅江区政府大院内

92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0753

2589650

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文化路1号

93

梅州市大埔县教育局

0753

5526451

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180号

94

梅州市丰顺县教育局

0753

6618602

6625761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河滨顺风路1号

95

梅州市五华县教育局

0753

4420219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

96

梅州市平远县教育局

0753

8893474

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80号

97

梅州市蕉岭县教育局

0753

7871074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18号

98

梅州市兴宁市教育局

0753

6105371

梅州市兴宁市兴佛路38号

99

汕尾市教育局

0660

3390616

汕尾市区红海中路中段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

100

汕尾市城区教育局

0660

3360503

汕尾市城区香洲路中段汕尾市城区教育局3楼人事股

101

汕尾市海丰县教育局

0660

6687612

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教育局4楼人事股

102

汕尾市陆河县教育局

0660

5661036

汕尾市陆河县朝阳路中段陆河县教育局4楼人事股

103

汕尾市陆丰市教育局

0660

8822661

汕尾市陆丰市人民路71号陆丰市教育局302、309室

现场确认地址:陆丰市东海大道龙湖路邻里中心陆丰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大厅

104

河源市教育局

0762

3297399

3887862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307室

现场确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105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0762

3325219

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18号源城区教育局201室

106

河源市紫金县教育局

0762

7825521

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过境路禾塘角

107

河源市龙川县教育局

0762

6758335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先烈路26号

108

河源市连平县教育局

0762

4322869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109

河源市和平县教育局

0762

5632507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教育路13号

110

河源市东源县教育局

0762

8833017

河源市东源县新河大道东源县教育局301室

111

阳江市教育局

0662

3333993

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八楼人事科

112

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

0662

3109131

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209室

113

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

0662

6616795

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湖滨西路20号

114

阳江市阳西县教育局

0662

5553602

阳江市阳西县城仁和二街14号

115

阳江市阳春市教育局

0662

7658312

阳江市阳春市迎宾大道91号

116

清远市教育局

0763

3361740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117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0763

3322095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行政文化中心大楼242室

118

清远市佛冈县教育局

0763

4281171

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106国道东73号佛冈县教育局人事股

119

清远市阳山县教育局

0763

7800412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120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0763

8732391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教育局二楼202人事监察股

121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0763

8665851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十楼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122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0763

5820802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

123

清远市英德市教育局

0763

2222727

清远市英德市金子山大道行政中心八楼

英德市教育局人事股

124

清远市连州市教育局

0763

6638300

清远市连州市湟川中路45号

125

东莞市教育局

0769

23126189

东莞市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1室

126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0760

89817132

89817133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A96窗口

127

潮州市教育局

0768

2805016

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中段

128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0768

2259400

潮州市湘桥区中山路官诰巷头

129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0768

5811582

潮州市潮安区党政办公大楼西侧

130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

0768

7501041

潮州市饶平县黄岗镇广场西路

131

揭阳市教育局

0663

8724407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

132

揭阳市榕城区教育局

0663

8662505

揭阳市榕城区政府办公大院内2号楼7楼

133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0663

3264640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金城路197号主楼304室

134

揭阳市揭西县教育局

0663

5518028

揭阳市揭西县城过境路新安段北

135

揭阳市惠来县教育局

0663

6692400

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新兴街

136

揭阳市普宁市教育局

0663

2233640

揭阳市普宁市区流沙广南路16号

137

云浮市教育局

0766

8835046

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楼205室

138

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

0766

8838522

云浮市云城区裕华东路90号

139

云浮市新兴县教育局

0766

2978177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

140

云浮市郁南县教育局

0766

7592537

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路教育局

141

云浮市云安区教育局

0766

8638819

云浮市云安区白沙塘行政区云安区教育局

142

云浮市罗定市教育局

0766

3737087

云浮市罗定市罗城街沿江一路35号

附件2

函 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

兹有你特区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香港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现需该居民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请你单位协助予以开具。

函复为盼。

联系人姓名及职衔:

办公室电话:

通信地址:

 

_______省(区、市)教育厅(教委)

(_______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20XX年X月X日

附件3

函 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

兹有你特区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澳门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区、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现需该居民提供无犯罪纪录证明,请你单位协助予以开具。

函复为盼。

联系人姓名及职衔:

办公室电话:

通信地址:

 

_______省(区、市)教育厅(教委)

(_______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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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武江区2024选聘教师16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的总体素养,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武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在职在编教师16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面向社会(不含武江区、浈江区和韶关市直学校)公开选聘在职在编的教师。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名额为16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职称及学历要求:

1.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的,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上午9:00至7月5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网(https://e.jxrcrsksta.com/exam?examId=144)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公告要求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根据提示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在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可致电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0、0751-8153378。

(三)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后扫描成图片格式上传)。

2.学历证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

5.2020-2021、2021-2022、2022-2023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扫描件各一份(需盖有“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如2022-2023学年度《年度考核表》未最终评定等级,则提供学校上报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的证明,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须注明同意参加本次选聘考试)

7.《考生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须本人手写签名)。

(四)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聘”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开始后至2024年7月8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材料不符”,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8日17:0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审核通过。

(五)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9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5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

2.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9时至7月17日上午1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注: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如出现岗位没有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选聘人数的情况,将视网上报名情况对岗位选聘人数在同一学段的岗位进行调剂。如出现岗位调剂,将另行公告。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在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证明必须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证明需明确仅用于本次招聘)。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武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153370,8153378。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0:30。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5.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公告)。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采取试讲(讲课)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束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招聘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武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选聘的教师暂聘用在初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纪检监察、咨询电话:0751-8153370,8153378。

点击查看>>>

1.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韶关市武江区2024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广西玉林市北流市2024招聘特岗教师笔试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和《2024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公告》的有关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我市定于6月30日组织北流市特岗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对象

笔试对象是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5比例需增加笔试环节的10个招聘学科岗位的考生,共1227人。其中:

初中语文教师岗位92人;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26人;

初中音乐教师岗位17人;

初中美术教师岗位31人;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397人;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441人;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70人;

小学英语教师岗位81人;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23人;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49人。

具体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024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时间

2024年6月30日上午9:30-10:30。

考试当天,8:50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表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北流市马岭初级中学(北流市北流镇丛义村九组)。

四、笔试内容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五、笔试方式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考场和座位号查询办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位需参加笔试的考生可通过以下网址:https://f.wps.cn/enquiry/q/0PquwZGg/或微信二维码(见附件3),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考生本人参加笔试的考场及座位号。

(二)笔试纪律要求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生守则,在指定时间按时到考场,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环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主动将严禁带入考场的资料、书包、书籍等非考试物品放置到“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笔试成绩公布

将在招聘QQ群公布笔试成绩。

(四)确定面试人选

1.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要按时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责任自负。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相关报考人员要按时参加面试。

2.不设笔试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列为面试人选。

(五)温馨提示:面试计划于7月6日、7日进行,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届时请所有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关注面试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0775-6237195、622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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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北流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考场规则

3.微信二维码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教函〔2024〕16号)文件精神,按照《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规定,现将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地点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关小学(具体候考室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各学科均采取试教形式。

(四)面试人员

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注意事宜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

2024年6月28日(下午1:00–5:00)。

(二)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353会议室。(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区2号3层)

(三)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代领,特殊情况确需要代领的,必须持被代领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以及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当日上午7:20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当日上午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和折算办法按照《方案》的规定执行。

(七)考生务必提前到相应考点熟悉相关情况,以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八)请考生按时进餐、休息,以免影响个人发挥。

(九)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du.gov.cn/)上进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三都水族自治县各级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三都水族自治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三都水族自治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0854-3923185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三都水族自治县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5日

广西玉林北流市2024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7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市乡镇初中和幼儿园师资力量,提高我市乡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经中共北流市委编委会批准用编,2024年我市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共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初中教师2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北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参加2023—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在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的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场会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处罚期限、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报名首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

初中教师岗位面向广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玉林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备用。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报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影响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4)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5)教师资格证;

(6)职称资格证书; 

(7)获奖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最迟需在考察阶段提供。未能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批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其中(6)—(7)项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北流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

(二)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对报考我市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加3分照顾加分,并纳入笔试总成绩。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列为笔试人选。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

主要是教育学与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笔试要求

笔试时考生携带考试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试场考试。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含答辩2分钟)。试讲使用的教材为北流市初中和公办幼儿园现行使用的教材。具体见附件4。

面试的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的评分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面试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抽签。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面试成绩3分处理。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小于等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师范类专业、学位高低、职称等级高低、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学技能奖、中共党员、社团积极分子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三)发布体检公告

体检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考察

考察人选为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含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合格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

八、公示

北流市教育局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

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或备案手续。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299726(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四、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7195、077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4.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面试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xlsx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陕西咸阳泾阳县2024特岗教师招聘公告(30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4]2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数量

2024年全县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小学教师30名(设岗计划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二)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依规予以解聘)。

(三)学历条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四)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五)身心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六)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优先、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优先、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18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等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8:00,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考生应通过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三)资格初审。6月23日9:00至6月28日18:00(其中:6月28日9: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市县特岗办负责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和网络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四)笔试。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8日9:00起,自行在“陕西特岗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7月13日(星期六)。

(五)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24届特岗教师应于8月18日前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一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首次补录工作将于8月8日前完成;补录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若首次补录未完成,将按照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聘,二次补录工作将于8月13日前完成。8月23日前,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24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

(七)集中培训。对特岗教师进行不少于10天的集中岗前培训(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

(八)上岗任教。特岗教师按照规定时间上岗任教,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据《合同书》相关规定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特岗教师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影响聘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要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密切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特岗教师招聘中各阶段信息均通过陕西特岗系统平台发布,请随时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 王 涛

咨询电话:029—36219062

附件:泾阳县2024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xlsx

泾阳县特岗办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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