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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2019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2019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2名。

  一、招聘原则及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2001年4月18日以前至1983年4月18日以后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8、愿意在炎陵县最低服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为5月11日上午8:00至 5月15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链接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5月11日上午8:00至5月15日下午24:00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0731-22036202)。

  3、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2日 8:00至5月25日24:00期间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当在2019年7月1日前获得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政策法规、写作等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量为12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的综合素质

  (3)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1、体检:对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教育局:0731-22036202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0016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炎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2019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2019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计划数 年龄 性别 最低学历要求 学位 专业 其他要求
1 义务教育学校 语文教师 专业技术 18 18-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不限 不限 具有语文教师资格证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本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
2 义务教育学校 英语教师 专业技术 9 18-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不限 不限 具有英语教师资格证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本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
3 义务教育学校 数学教师 专业技术 18 18-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不限 不限 具有数学教师资格证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本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
4 义务教育学校 政治、历史、地理教师 专业技术 8 18-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不限 不限 具有思想品德、政治、社会、历史、地理其中之一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本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
5 义务教育学校 物理、化学、生物教师 专业技术 8 18-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不限 不限 具有物理、化学、生物其中之一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本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
6 义务教育学校 信息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 1 18-35周岁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不限 不限 具有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和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本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
合计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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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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