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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清市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2人公告

  福清市将于近期进行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共计划招聘94名工作人员,含普通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其中党群系统23名,教育系统11名,卫健系统3名,其他单位46名),体育特殊人才2名,卫技人才9名(其中卫健系统6名,融康医院2名,机关幼儿园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福清市事业单位普通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2019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医护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2019年福清市少体校教练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缴费以及打印准考证,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却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9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网络银行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5月6日8:30至5月12日17:30。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在5月6日8:30至5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9年5月21日至5月24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或经同意降低比例要求,并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2、按照有关规定,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及报名费退款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成绩计入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均指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按政策申请减免报名费。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4、本次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安排在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安排在下午2:30—4:30。笔试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二)面试
  1、面试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健康局以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将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教师岗位全部参加笔试,其拟参加公共面试的对象按上述方法确定,拟参加专业面试的对象为全部参加公共面试的考生,福清市少体校教练员岗位(免笔试、仅参加专业面试)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该校拟参加专业面试人选。公共面试按照本次面试工作安排进行,专业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分别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及相关资历证明。在职人员复审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经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确认,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是所在县(市)区组织部或人社局,国企央企不同单位有所不同)。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各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个别招聘岗位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少体校教练员(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直接按专业面试成绩确定。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其合格线参照公共面试执行。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占40%,公共面试占30%,专业面试占30%折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公共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若公共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其面试合格线均参照公共面试执行。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和考核分别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健康局或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
  4、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截至时间另行安排。
  六、择岗
  需进行择岗的岗位,按从笔试、面试、考核与体检的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员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择岗后,若有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九、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健康局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清市卫生健康局及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福清人事人才网(http://www.fqrsw.com)和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考生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0591-85157661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1—85220836
  本公告由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福清市委组织部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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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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