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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2019上半年招聘110人公告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武隆区2019上半年招聘110人公告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证书,职教专业教师须在录用一年后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7.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由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学校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层次的一个招聘学科报名,各招聘岗位层次之间以及不同招聘学科之间不得兼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9日上午09:00—5月10日24:00期间,登陆网址“http://183.64.107.107:6066/wulong/ index.php?zsdwid=1”,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自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完整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5月11日24: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5月12日24:00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已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9年5月16日至5月17日登陆网址“http://183.64.107.107:6066/wulong/ index.php?zsdwid=1”,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或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招聘学科,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还其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公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4日9:00时后登录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12:00;14:00-17: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武隆区就业培训中心(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24号)。
    2.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身份证或户口簿、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2)。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在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学科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前,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讲课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所报学科8分钟左右的讲课内容(其中音乐、舞蹈、美术、体育、幼教岗位还需现场展示其专业技能)。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招聘学科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应带好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1〕326号)执行。
    (六)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如最后一名签订协议人选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普通话等级及分数、英语等级高者确定最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所确定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并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用,考生须自带)或《重庆市武隆区教师招聘协议》(往届毕业生)。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只能递补两次)。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与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报到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重庆市武隆区教师招聘协议》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武隆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职教专业教在录用一年后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到后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教委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及以上,在武隆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上查询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 023-77722036、023-77825998;
    区教委:023-7772080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7782599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3
    1.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武隆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和财会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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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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