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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阜沙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1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情况详见《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2018年毕业生)。
    2.社会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①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2018年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时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2)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社会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后出生)。
    (4)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或相近),详见《岗位需求表》。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在中山市阜沙镇设点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集中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从公告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17:00,应聘者请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版(附照片),发到电子邮箱2533063161@qq.com (邮件主题及资料文件夹请以“专业+姓名”命名)。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考生登录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fsz/index.action)下载《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报名表》,于5月12日(星期日)至5月13日(星期一)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阜沙镇永红街152号)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能在5月13日(星期一)17:00前将须带备的材料送达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带备的材料及其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报名表》;②《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7、2018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⑤2017年、2018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⑥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需提交:①《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报名表》;②《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③第二代身份证;④教师资格证;③学历和学位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获奖证书等。
    (3)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1张近照1寸相片(含电子版),用于张贴准考证。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3.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条件对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各按1:4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其中一类人员人数不足,可从另一类人员中择优补充)。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拟聘人数1:8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晚24:00前,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笔试应聘人员有关笔试事项。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笔试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考试总成绩3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70%。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必须由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或者由代理人携带报考人亲笔签名委托书以及身份证签领。准考证发放时间:5 月16日(星期四)- 5月17 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30到报名点领取,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1)笔试日期和地点:2019年5月18日(星期六),考场设在中山市阜沙镇阜沙中心小学(阜沙镇永红街152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规范、时事政治和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019年5月23日前在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凡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均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由招聘单位于面试前不少于3天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3.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网站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员及聘用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在中山市相关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执行。
    2.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如:现实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为1:1。
    3.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镇教指中心统一分配后,聘用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且无劳动(聘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合格者(同一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人员聘用和薪酬待遇
    (一)聘用。实行劳动合同和聘期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二)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年薪酬标准参照阜沙镇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年总收入标准确定,并按中山市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4.未能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放弃聘用资格者;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本次实际招聘岗位与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在总量内可作适当调整,招聘工作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可作适当调整。有关通知将在中山市阜沙镇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fsz/index.action)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咨询电话
    黄老师:0760-23401873  0760-23405523  13923338862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附件:
1.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岗位需求表
2.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报名表
3.中山市阜沙镇2019年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职员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中山市阜沙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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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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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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