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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乐亭县2019年招聘教师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唐山市乐亭县2019年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人员234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施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200名,其中:高中教师20名、职校实训教师5名、初中教师35名、小学教师100名(其中音、体、美教师各10名)、幼儿教师40名。除职校实训教师外,其余岗位不设专业限制,要求具备报名学段及以上且与报名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初中、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县公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时,学历低限放宽到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中教师外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具有乐亭县户籍或配偶为乐亭县户籍;乐亭县公办学校人事代理、事业聘用、教师志愿者,以及具有相应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过职校实训工作的人员报名时,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34名,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妇幼保健院6名、乡镇卫生院(所)26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乡镇卫生院(所)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报考要求具有乐亭县户籍或配偶为乐亭县户籍,本科学历放宽至河北省户籍。

  3.全日制普通类2019年毕业生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进入聘用环节的人员,如2019年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在我县服务期满以及现在服务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指定岗位时,不受户籍限制,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

  4.报名条件要求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需具有与报名学历一致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派遣报到证。今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学位证可先提供《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乐亭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2020年以后毕业的高校在读学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10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 5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5月24日下午4:00停止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乐亭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区工业园区创业二街北侧),非报名日工作时间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15-4611059、县教育局0315-4626625、县卫健局0315-4621635。

  3.报名要求: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5月20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报名者现场提交《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四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乐亭县公办学校人事代理、事业聘用、教师志愿者不需另行提供工作证明材料,其资格由县教育局统一审查。在乐亭县公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的人员在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时,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需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教育局公章)。“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相应岗位时,服务期满的需提供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仍在岗服务的资格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审查。

  配偶为乐亭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与缴费: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三支一扶”志愿者报考相应岗位时不限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招聘岗位变化情况于报名结束后第二天在唐山人才网发布。

  6.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19年6月12日上午8:30至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报考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9:00至11:00 (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6月16日在唐山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三支一扶”志愿者报考相应岗位,比例数小于1:2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需使用笔试准考证,时间定于2019年6月22日上午8:00,面试地点及具体事项于2019年6月19日在唐山市人才网发布。

  3.面试方式:

  报考教育系统职校实训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采用讲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分组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课学段和学科根据报名时申报岗位及学科确定,讲课题目由考生当场抽签确定,当场备课,当场讲课。备课时间1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卫健系统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

  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考卫健系统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于6月23日在唐山人才网发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相应岗位时,如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考试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学历学位高、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19年6月25日在唐山人才网发布。体检合格的,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资格复查任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唐山人才网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五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被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此次招聘到我县高中工作的“双一流”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在购买我县指定区域及平米住房时,实行市场价七折优惠,每人限购一套。

  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

  1. 《乐亭县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 《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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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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