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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海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5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琼海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53人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赴高校开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03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小学教师53名(含边远地区紧缺人才21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48名,其他市镇事业单位人才若干名。如教育、卫生等专业44个硕士研究生招聘名额招聘人员不足时,可调剂招聘不限专业的其他市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招聘可不受名额限制。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8、在试用期内和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赴省外高校开展考核招聘,考核招聘采取“申论+面试”或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申论+面试”或答辩。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一)教育、卫生类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对其成长背景、教育、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面对面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答辩。由相应学科或用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应聘者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答辩成绩按满分100分计。

教育、卫生类考核小组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答辩情况,可现场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各站招聘情况后,再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

(二)其他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以外的单位)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申论及面试情况进行评分。申论、面试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按申论、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申论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类考核小组领导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资格审核、申论+面试情况,汇总全程招聘情况后,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


  四、行程安排

(一)招聘行程初步拟定如下:

1、教育类:第一站:华南师范大学,第二站:东北师范大学,第三站:陕西师范大学

2、综合类:第一站:四川农业大学,第二站:西北大学,第三站:西北农业科技大学

3、卫生类:第一站:南昌大学,第二站:郑州大学,第三站:兰州大学,第四站:广州中医药大学

(二)招聘时间拟定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应聘人员应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投递至相应邮箱,并根据个人实际就近赴招聘地点参加考核。

(三)各学校具体招聘时间、宣讲时间、地点及考核流程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高校网站有关公告。

(四)教育、卫生类考核小组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安家补助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博士学位的安家补助费为10年50万元,前5年每4万元,后5年每年6万元);获得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安家补助费为10年40万元,前5年每年3万元,后5年每年5万元)。安家补助费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聘用人员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聘用人员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由市住建局或房管部门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保障住房。用人单位从本单位现有周转房中优先安排解决以上聘用人员住房问题。

(四)中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hai.gov.cn/)及各高校门户网站查询并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应考核组指定的电子邮箱,面试时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就近赴招聘地点进行考核。

网上报名邮件主题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单位+应聘职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均视为无效报名邮件。

2、现场报名:直接到招聘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按期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是否应届毕业生的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可推迟至8月1日前再提交,未能按期提交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2、根据个人实际提供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3、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书、《琼海市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号公告》、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公告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根据答辩或“申论+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八、实习。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人才办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九、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答辩或“申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应聘不具体招聘职位的,由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或答辩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十、办理聘用手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一)综合类(教育、卫生以外的职位)

吴香雄:13337615357

0898—62930920                  

电子邮箱:820057994@qq.com

(二)教育类

张晓盼:18976900039

0898—62835439(琼海市教育局人事股)

电子邮箱:447093422@qq.com

(三)卫生类

1、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金漫0898-62826351;15203016286

电子邮箱:rsk62826351@163.com

2、市中医院

联系人:司贞 13118938683

0898-62810825

电子邮箱:qhszyyrsk62810825@163.com

3、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黄虹0898-62828776 13876428421

电子邮箱:qhfyrs@163.com

4、市疾控中心

联系人:郑嘉琪  18976505799

电子邮箱:rsz2017@163.com

1.琼海市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教育).xls

2.琼海市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卫生).xlsx

3.琼海市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其他事业单位).xls

4、琼海市2019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琼海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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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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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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