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江苏滨海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滨海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滨海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安排,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第三次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67名,具体计划及岗位见《滨海县2019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不限)。

  6.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具体报考职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见《滨海县2019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9.滨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2019年参加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登录下列网址在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jszk.bhjsfz.cn。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6月7日(截止7日下午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6月8日;

  缴费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6月8日(截止8日下午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14日。

  2.报名须知

  ①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滨海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滨海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按报名系统缴费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请一定在缴费备注栏注明报考考生姓名和联系手机号码。

  ④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⑤各招聘职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滨海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⑥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⑦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面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上午,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2019年6月17日到滨海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材料(证明中应注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和本人身份证号码)。

  ④资格审查表一份(请登陆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面试结束后,以报考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六)选岗签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所报考的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办理签约手续,由滨海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选岗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八)聘用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到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滨海县中市北路199号,邮编:2245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办理好辞职(辞聘)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符合滨海县事业单位引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统一调配。

  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县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滨海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滨海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

附件:江苏滨海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滨海县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岗位表、附件2职位表.rar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贺州市钟山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桂教教师〔2024〕16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钟山县户籍或持有钟山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二)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驻钟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具体情况见下表:

认定机构

申请种类

申请人员类别

联系人及电话、QQ群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 户籍在贺州市

2. 持有贺州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3. 贺州学院应届毕业生

黄老师0774-5139579

 

社会人员认定Q群:482401031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 户籍在钟山县

2. 持有钟山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李老师

0774-8988389

社会人员认定Q群102525173

三、网报时间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4年4月1日9:00—7月8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教师资格体检

钟山县人民医院是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指定体检医院。申请人可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00到11:00)凭身份证(须空腹)自行选择时间前往该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时请配合医生对相关事项的告知。特别提醒: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提供,体检表所粘贴相片必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相片及网报所传相片一致。体检科联系电话:0774—8987237。

六、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符合在钟山县认定的人员,“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需选择“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核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或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及体检时相片一致。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钟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钟山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现场确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不见面确认”。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钟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优化合作,即委托体检医院统一代收申请人的体检表及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的相片(后续认定机构将到院领取)。申请人的报名信息要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均核验通过(户籍与居住证信息可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相关途径获取核验)、申请人体检结论须合格。完成以上要素即可实现“不见面确认”,不需前往现场确认地点提交材料,让申请人“少跑腿”。

第二种,现场提交材料。申请人如遇学历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核验不通过等情况需要到现场提交原件的则需要携带相关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等)进行现场确认;此类申请人体检结束后的体检表和相片可自行携带也可以委托钟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代收。

材料提交地点: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门卫室所在楼栋三楼),地址:钟山县钟山镇兴钟南路17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4—8988389,认定人员Q群:102525173(申请人务必加入)。现场确认时间分两个时间段。第一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上午8:10-12:00,下午3:00-6:00);第二时间段:2024年7月3日—7月8日(上午8:1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上班。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属于须到现场确认材料类型的要在指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15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在Q群公告)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个别需要邮寄的可联系负责认定工作的工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2024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毕业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材料,加入认定机构的认定人员Q群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报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未尽事宜,请与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74-8988389,认定人员Q群:102525173。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ofd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天津市宝坻区招聘教师320人公告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320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本市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7.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9.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职位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为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五年。边远乡镇包括:新安镇、牛家牌镇、黄庄镇、尔王庄镇、大钟庄镇、大唐庄镇、大白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林亭口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9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6:00结束。

缴费: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16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4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31日9:00至2024年6月2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宝坻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需提交天津市或宝坻区生源证明,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5)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5日(含)前,并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

(8)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后按以上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同学科岗位试讲内容相同。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阶段。同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宝坻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备案、聘用手续。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并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内江师范学院考点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2024年5月11日至5月12日(具体时间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
内江师范学院(高桥校区)明德楼。

三、考试入场通道
从学校南、西大门进入,根据路标指示到达明德楼外排队,按照保安指挥到明德楼B101存放随身携带的物品。

四、面试赴考事项

1. 考生从内江师范学院(高桥校区)南、西大门进入,请根据考试引导标识,到达考试区域。进入校园的各类机动车辆请按照保卫指挥停放,缓慢行驶且禁止鸣笛;建议考生尽量不开车。请合理安排好自己面试行程,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面试入场。

2.考生须持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点,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相机、电子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教辅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随身物品可交由物品寄存处存放,或自行妥善保存。

4. 面试结束后,按照地面标示尽快离开考场区域,不得在考场内外喧哗、聚集、逗留。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5月9日

重庆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

参加面试时只能携带一张准考证,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有部分考区在5月11-12日两天举行面试,其中5月11日是工作日,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严惩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4年6月14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24年6月14日10:00至2024年6月18日17: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2.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4年6月14日至6月23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3.超过申请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为确保2024年岳阳楼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 小学教师资格

3. 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岳阳楼区行政区域内(含经开区、南湖新区)。

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人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认定当年体检合格(岳阳楼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岳阳市中医医院)。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网上申报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4日17:00;下半年时间待定。

2. 申请人须在本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按规定选择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县区(市)教育(体)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体)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 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5.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二)材料确认

申请人在本机构规定的申报时间(上半年6月3日08:00—6月24日17:00;下半年时间待定。)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③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岳阳楼区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指定的体检机构是岳阳市中医医院(医院地址在岳阳楼区枫桥湖路)。

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注: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三)证书颁发

岳阳楼区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四、其他事项

1. 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 咨询电话:8870810(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8870805(教育阳光服务中心)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