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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衡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河北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9]2号)文件要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衡水市户籍。
  (2)持有衡水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3.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附件1)。
  4.在衡水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2.考试条件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4.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查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5.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5月27日-6月17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http://www.jszg.edu.cn),
  请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体检
  5月27日-6月25日,考生持贴有与网报同版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结果当次有效。我市指定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哈励逊医院、市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第五医院、各县市区的县医院等)。
  3.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8-25日。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市级”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网报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本省全日制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3)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4.证书发放
  8月1日-8月6日(周六日不办公),申请人在确认点(提交材料处)凭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与确认点联系。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自2019年起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市认定机构打印、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
  ①新版申请表调整简化了信息项,由原有5页(含《思想品德鉴定表》)压缩至1页。对部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采集和留存,申请表中不再显示。
  ②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③新版申请表无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用人工填写。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
  2.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只需提供四种情况其中之一材料):
  3.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3.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3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4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学历条件材料:(4.1-4.4只需符合一个条件)。
  4.1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2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除了提供毕业证原件,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
  4.3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4.4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5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持毕业证原件到相应的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5.考试条件材料:
  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如不能验证:申请人自行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网址 :ntce.neea.edu.cn的“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
  6.普通话条件材料:
  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7.身体条件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登陆http://jszg.hee.gov.cn/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粘贴与网上电子照片同版照片。
  8.其他材料要求:
  8.1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申请学段、申请学科、身份证号最后六位,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8.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3所有证件原件,现场确认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
  9.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教师资格证的补办
  教师资格证的补办需向发证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证申请材料。
  申请时间为:6月10日-28日。
  补证申请材料:①由本人签字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以在通知附件下载);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原件;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1张制作教师资格证);④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复印件(2008年以后申请的教师资格证补办可以不上交本材料,原件检查后退回)。
  七、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必须牢记网上申请注册密码,密码丢失将无法登陆报名系统。申请人注意认真核对网上信息,现场确认前可登陆账号修改信息。一旦现场确认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3、申请“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不要将学科填写为“外语”,两者不是同一学科。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申请中小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格式不同。
  5、认定机构: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必须选择“衡水市教育局”(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咨询电话0318-2120088。
  衡水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⑴ 桃城区进修学校(0318-2362668,户籍或居住证为桃城区的应往届毕业生)人民西路康泰街1号,职教中心西邻。
  ⑵ 冀州区教育局人事科(0318-8670151,户籍或居住证为冀州的应往届毕业生)
  ⑶ 枣强县教育局人事科(0318-8566181,户籍或居住证为枣强的应往届毕业生)
  ⑷ 武邑县教育局师训科(0318-5711960,户籍或居住证为武邑的应往届毕业生)
  ⑸ 深州市审批局(0318-3118919,户籍或居住证为深州的应往届毕业生)
  ⑹ 武强县教育局人事科(0318-3823816,户籍或居住证为武强的应往届毕业生)
  ⑺ 饶阳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0318-7229079,户籍或居住证为饶阳的应往届毕业生)
  ⑻ 安平县教育局人事科(0318-7860029,户籍或居住证为安平的应往届毕业生)
  ⑼ 故城县教育局人事科(0318-5328195,户籍或居住证为故城的应往届毕业生)
  ⑽ 景县审批局文教卫  (0318-4228986,户籍或居住证为景县的应往届毕业生)
  ⑾ 阜城县教育局师训科(0318- 4622138,户籍或居住证为阜城的应往届毕业生)
  ⑿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三科(0318-2198577,户籍或居住证为高新区的应往届毕业生)
  ⒀ 滨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318-2896110,户籍或居住证为滨湖新区的应往届毕业生)
  ⒁ 衡水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号楼B座133室(0318-6012803,本市属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附件:1.全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3.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用户手册
  4.“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公众号二维码
  5.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6.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7. 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衡水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全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共45所: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张北县职教中心,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固安县职业中学,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省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泊头职业学院,河北省青县幼儿师范学校,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省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邢台现代职业学校,邯郸学院,邯郸学院武安分院,邯郸学院曲周分院,邯郸学院大名分院,邯郸市职教中心,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附件2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衡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用户手册
  手册下载链接

  附件4: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公众号二维码:
衡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附件5: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衡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附件6: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衡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衡水市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附件7: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用于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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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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