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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港保税区2019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和空港实验小学的学生规模、班级开设、课程和岗位设置需求情况,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空港实验小学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共100人。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保税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空港两所学校内统筹安排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 《2019年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空港实验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2019年毕业的且具有派遣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目前正在国内中小学任教的在职教师。

      三、待遇和人事关系

      由空港学校按照程序统一招聘两所学校所需教师和教辅人员(出纳、校医、党务),人事关系放入天津港保税区天保人力资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人力),天保人力和所派遣教师、教辅人员本人签订派遣工作协议,学校根据岗位需要与教师本人签署岗位聘任协议。派遣教师待遇将参照学校现有事业编教师同样的待遇标准,派遣教辅人员待遇将按照保税区管委会雇员待遇标准。学校向天保人力支付费用,由天保人力为教师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并执行与事业编相同的保险、年金、公积金基数和缴纳比例。教辅人员工资也由学校向天保人力支付费用后,天保人力负责按雇员待遇标准发放。学校负责派遣人员日常工作考核,并进行绩效工资管理。

      原为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须自愿放弃原有事业编才能参加本次应聘,学校不负责对其原有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学历及年龄要求:

      ①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为教育部或省、部属综合性大学;教育部直属或省属师范院校和外语、美术、音乐、体育类重点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91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

      ②在职教师:应聘人员必须是在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批准且具有学历教育的中小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

      ③持海外学历或合作办学学历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④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人员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中个人获得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排名一、二名)的,可优先录用。

      5、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7、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综合性大学或专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要求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如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本人承诺入职后一年以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空港学校以往招聘中被录用,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实际报到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天津滨海新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公办学校在职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019年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空港实验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以保税区空港学校为主体,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官方网站、万行教师人才网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5月27日9:00,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tjftz.gov.cn/

      万行教师人才网http://www.job910.com/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与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www.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8:30至2019年6月4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31日9:00至6月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5月31日9:00至6月6日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凭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材料,可减免考务费用。

      减免手续办理时间:

      2019年6月6日  上午8:30-11:30

      减免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碧海鸿庭F-24)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9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6:00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岗位试卷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

      校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其它岗位(会计、出纳、党务、人事)为综合知识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19年6月20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原件审核: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根据应聘岗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原件审核:

       ①应届毕业生: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应届生,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需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必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职教师: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参加面试。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困难家庭考务费减免手续资格审查现场办理。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分模拟授课和结构化面谈两部分进行,其它岗位(会计、出纳、党务、人事、校医)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总分为100分。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安排面试成绩相同人员进行二次复试。如遇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者,则依据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延递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发布。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的,学校可视用人具体情况依据总成绩由高向低顺延递补。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天保人力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前(截至2019年8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综合性大学或专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也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没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本人承诺入职后一年以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违约予以解聘)。保税区空港学校将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八、咨询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不接受邮件咨询):

      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022-84841178孙老师

      天津港保税区社会发展局教育科022-84912820杜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 《2019年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空港实验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

 

 教师招聘交流群:724735159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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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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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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