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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中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苏州市吴中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06〕1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教师380名。现将《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并承诺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的全日制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三)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生源(或户籍)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生源(或户籍)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江苏省生源(或户籍)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必须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不受户籍限制。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苏州市区户籍且尚未就业的201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限报紧缺学科中学地理、中学物理教师岗位)。

  (五)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吴中区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吴中区户籍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本科学历、并具备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的,不限户籍。具有大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省特级教师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六)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即2019年5月24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户籍。

  (七)2018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八)第21岗位(小学美术)限苏州市区生源或户籍。

  (九)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6~10日,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初审确认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9:00~15:00。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

  (三)现场资格初审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签字确认,并在前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8月31日前能取得该证书的个人承诺书);⑦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件)或证明。苏州市区户籍且尚未就业的2017、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紧缺学科中学地理、中学物理教师岗位,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初审登记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学历(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书;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含普通话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复印件恕不退还。

  2.网上报名时,招聘岗位代码一旦选定后,其现场资格初审、考试均在该岗位代码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代码内有效,与其他岗位代码无关联。

  3.现场确认时需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4.本次招聘笔试各科开考比例详见附件“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按本简章的规定补报其他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6.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2(其中01~02、05~12、18~22岗位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19~21日期间(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登陆“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与获得面试资格人员信息自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起在“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公告,考生可自行上网查阅。

  (三)面试

  具有面试资格者,按“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的公告说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50%。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吴中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政审不合格或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吴中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吴中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或政审、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区)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一调配和教师交流安排。本次招聘的教师按《苏州市吴中区公办中小学“年金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吴政办﹝2017﹞80号)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959。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附件:《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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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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