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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马村区2019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焦作市马村区2019年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中学教师44名,小学教师56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焦作市马村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须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须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专业要求: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其中报考语文岗位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在编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10.2019届毕业生应持就业推荐函,并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学科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就业报到证。
  11.符合《马村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招聘岗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证书)。如该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自行核增到同一单位同一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曾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包括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小学全科教师)。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每个岗位代码对应一个岗位,报考者按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上午8:00至6月13日下午17:00。登陆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mcqzf.gov.cn),点击“2019年马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白、蓝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信息提交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于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信息1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以便审核。6月13日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9年6月14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9年6月20日上午8:00至6月21日下午17: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组织部门在接收报考者报名时对其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6月18日17:00前到焦作市马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地址:焦作市文昌路806号)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考务费。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两科:《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
  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名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报考语文岗位者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6)《马村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需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一不可。
  4.面试方式及内容
  中小学教师面试教材按招聘专业分别采用马村区现行普通中学和小学教材。面试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因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岗位形不成竞争及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根据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马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
  (六)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由马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被考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5年。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焦人社〔2015〕233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有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2.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zmcqzf.gov.cn)作为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由马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3950019
  监督电话:0391-3956601
  提交报名申请技术咨询电话:0391-3928944
 
附件:
         1.《马村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马村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二次平均法》

教师招聘交流群:724735159
马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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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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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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