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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连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清远连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连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92名,其中职校教师2名,高中教师11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63名,幼儿园教师92名,由连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市内学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3年6月14日至2001年6月14日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详见《2019年连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19年连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待有在职教师退休出现空编时,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按考核得分由高到低先后列入编制管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2日—14日,上午8:45时—11:30时,下午2:45时—5:10时。

  2.报名地点:连州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连州市湟川中路45号)。

  3.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2019年连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好表格内容,贴好相片,并多备1张同版的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提交师范生及已经申报教师资格证证明。

  ②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经复核后即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一经发出,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9年连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6年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可加10分。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根据岗位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以百分制的60分为合格线,笔试、面试均需达到60分。

  1.笔试(占总成绩60%)

  (1)笔试时间:

  2019年6月30日上午9:00时—11:00时。

  (2)笔试地点:

  连州市连州镇实验小学,地址:连州市爱民路82号(连州市政府对面)

  (3)笔试内容和形式:

  教育综合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和艺术、教材分析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7月8日左右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公布,报考人员请自行查询。

  2.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说课节次、课题临时抽签确定,说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均为40分钟,教材、稿纸由招聘办公室统一准备。

  3.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录用。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1)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

  (2)往届毕业生考察内容主要是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公示7天。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到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

  (七)递补与调剂聘用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连州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招聘中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报考同一学科类型未入围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补录,按符合空缺岗位原规定的条件,总成绩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以上公告由连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徐老师0763—6638300    苏老师0763—6628588

  
       附件:1.2019年连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连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连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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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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