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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发〔2017〕13号)、《蒸湘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衡蒸政办发〔2016〕21号)及衡教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招聘中学、小学、幼儿教师60名,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衡阳市蒸湘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初级中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计划所需的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申报岗位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相同,申报科学学科的可以是科学教育、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专业。

  (三)报考语文、英语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或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人员;

  6、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或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8:00至6月13日18: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期间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对岗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组织网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8:00至6月17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每个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经蒸湘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期间(2019年6月20日8:00至6月21日24:00)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报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②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③登录报名的网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份报名表。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A、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笔试地点(相关信息)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B、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是测试相应报考学科的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时量120分钟。

  C、成绩查询:笔试成绩登录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面试

  A、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B、面试对象:

  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弃权,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C、面试方式及内容: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健康,初中数学、生物、物理八个学科面试为试讲,总分为100分。

  (2)小学音乐、体育和幼儿教师三个学科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试讲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总分为100分。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分析处理教材、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法指导等能力。

  专业素养展示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分别与择岗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个人档案必须移交蒸湘区教育局。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进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核减编制。本次聘用人员要求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zhengxia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正确、通畅。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一经报名视同为认可本简章的内容。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监督电话:0734-8887686(区纪委)、0734-8827892(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8827356(区人社局)。咨询电话: 0734-8827560(区教育局)。

  (五)本招聘简章由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衡阳市蒸湘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2、衡阳市蒸湘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衡阳市蒸湘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简介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8日

 

附件:

正文和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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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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