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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2019技师学院招聘6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南市2019技师学院招聘62人公告

  济南市技师学院(济南铁路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坚持 “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的办学理念,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 “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的职业技术院校”、“济南市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 、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称号。形成了烹饪与营养、轨道交通等省级示范专业群。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胜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素质,自愿承担班主任工作;
  (七)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2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nhrss.jinan.gov.cn)和济南市技师学院(http://www.jnsjsxy.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14日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3日—6月17日
  报名网站:济南市技师学院(http://www.jnsjsxy.cn)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及报名岗位要求的证明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点击保存后仍可编辑,点击提交后不可再编辑个人信息,申请将被提交送审。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资格初审
  我院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五)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开考前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对应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2019年6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2019年6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地点:济南市南山管理区二仙大桥南侧路东,济南市技师学院综合楼。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1、笔试。报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和组织教学能力。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http://www.jnsjsxy.cn)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于2019年6月25日,到济南市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及《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2) 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允许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地点:济南市南山管理区二仙大桥南侧路东,济南市技师学院综合楼。
  联系电话:55778767、55778768
  联系人:王虎
  3、面试: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教师1-17岗位,采取试讲、实操或答辩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50%,实操或答辩占50%);教师(辅导员)18-40岗位采取说课(用课件)、主题班会设计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占70%,主题班会设计占30%);主要从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操作技能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www.jnsjsxy.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面试资格审查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学院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由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八、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31-55778856
  
  九、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网站报名入口:http://rszp.jnsjsxy.com:82/sdustaffisp
  联系人:王虎
  咨询电话:0531-55778767,55778768
  地址:济南市南山管理区二仙大桥南侧路东

  附件:
  《2019年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

济南市技师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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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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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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