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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州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217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临夏州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2173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开展人事人才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0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解决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学科性教师紧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我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217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共计招聘教师2173名,具体包括:州直194名(临夏现代职业学院80名、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15名、临夏中学高中部15名、临夏中学初中部60名、临夏回民中学15名、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9名),临夏市320名,临夏县420名,康乐县60名,永靖县15名,广河县172名,和政县206名,东乡县396名,积石山县390名。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和相应资格要求

  1.幼儿园: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其他学段任教学科为音乐、体育、美术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小学: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3.州特殊教育学校:从甘肃省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部分特殊教育专业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4.初级中学:从临夏州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5.普通高中:从甘肃省户籍未就业的各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或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6.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从甘肃省户籍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中职公费师范生中招聘,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部分岗位招考时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户籍要求等其他条件。

  3.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近三年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各类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陆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9年6月11日8∶00-6月17日18∶00登录临夏教育信息网(jyj.linxia.gov.cn),进入“2019年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招聘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打印《2019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报名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用。

  4.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期间,每日通过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公布所有岗位报考人数及审核情况。

  (二)准考证

  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7月8日8:00-7月1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19年7月13日在临夏市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家公费师范生通过面试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教育基础知识(50%),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国家公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公布。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

  4.确定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缺考、违纪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国家公费师范生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教育信息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通过审核有关证件及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提交书面报告。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认真审查拟聘用人员档案,凡发现档案涂改、相关证件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与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后,按程序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知,各用人单位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发布,州教育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19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州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教育信息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0-622568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策咨询电话:

  1.临夏州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6218141

  2.临夏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930-6312398

  联系人:马 麟13993090979 贺海龙18919303568

  3.临夏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3222157

  联系人:康颖15293005600   杨志彬15120560373

  4.永靖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8832243

  联系人: 王显强18009301113   苏宗义15390613721

  5.广河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622029

  联系人:马志明18919300053   马小俊13830116681

  6.和政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5521040

  联系人:鲁文炳 18794069718  李  健18793088808

  7.康乐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4421366

  联系人:张德华13993054532  董尚虎15009306676

  8.东乡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930-7123686

  联系人:赵国胜13993038553 马芬花13993019216

  9.积石山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930-7721245

  联系人:周学林 15293886288  韩吉文18093019529

  10.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招办电话:0930-6230895

  联系人:陕子荣13884012121    贾汝锐13830138925    

  11.临夏回民中学办公室电话:0930-6283937

  联系人:董  沛1393039312     陆  永13993032416

  12.临夏中学办公室电话:0930-6212912

  联系人:张自辉13519301061    周占海13993078682

  13.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电话:0930-6292158

  联系人:马海虎13909300367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旗下公招笔试课程

  附件:

  1.      甘肃临夏州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2173人公告2019年临夏州各级各类学校公开招聘学科教师计划表.xls

  2.      甘肃临夏州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2173人公告各省重点师范院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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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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