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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川汇区2019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川汇区2019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

   为加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 55号)、《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 1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格程序,公开为中心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为全面推进川汇区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岗位学科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110名。具体岗位、学科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5、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持有就业报到证;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以及其他要求。

  四、报名条件

  (一)初中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小学教师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6月6日通过周口人事考试网(http://www.zkrsks.com/index.shtml)、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试招聘信息、公告等有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周口市川汇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八一路与太清路交叉口路西)。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吋同底免冠照片4张,现场采集信息,提交用黑笔填写的《川汇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报名表考生可自己在网上下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考试招聘的全过程。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试应聘者本人承担。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30元/人,未按要求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免交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可免交笔试考务费。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5、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服务期满两年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招聘组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按小学、初中不同层次,分别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教法,新课改等教育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通过面试进行测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3日。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2019年6月20日8: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学科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授课能力、专业技能等。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加试技能测试。

  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二代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考生面试成绩后及时在川汇区政务网上公示。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人员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笔试成绩 加分)×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面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且影响到体检人选确定时再加试,加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2010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2、考察

  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和档案材料。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因考察等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川汇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接受岗前培训,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列入全供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川汇区政务网(http://www.chuanhui.gov.cn)公告信息,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手机不通,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七、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本次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区人大、宣传、纪委监察等部门要全程监督,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八、有关要求

  (一)规范操作。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或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川汇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人社局 :0394-8568569 

  教体局:0394-8108155   

  监督电话:0394-8695909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川汇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

  附件2:《川汇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教师招聘交流群:724735159

河南川汇区2019年招聘教师110人公告

        

川汇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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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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