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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新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新县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全供事业编制教师3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资格: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毕业生报考时不限教师资格证;

  5.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6.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7.年龄:一律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7日间出生;

  8.户籍: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人员户籍不受限制: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8.新县在编在岗教师;

  9.新县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且保证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致的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提交一式二份《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考务办。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此岗位不再招聘。核减、取消的拟招聘人数,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剂到其他紧缺的招聘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于2019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按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较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6:1的,该岗位面试前还需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及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目前仍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新县(或新县籍在外地)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如需笔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有关程序报名预征,由新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体检、政审,对“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关于招聘大学生士兵工作政策按《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意见》(信发〔2014〕3号)文件执行。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在笔试中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

  拟享受加分规定的,须在2019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向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加分规定的,于2019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面试人选的确定: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不超过6∶1(含6∶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超过6∶1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对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所用教材为新县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高二年级教材,面试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时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结束3日后提出弃权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档案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由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新县教育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被聘用的教师为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毕业生的,学校提供3年免费住房一套。

  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需在首个聘期(三年服务期内)取得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0376—2986511(新县人事考试中心)

  0376—2987386(新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76—2967103(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二)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nxxrsj.gov.cn)是本次招聘的专用网站。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

  2.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

     河南新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8日     

 

 

                                                                                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

                                    序  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日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毕业时间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毕业时间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

时   间

 

 

 

 

教师资格证类别及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常用联系电话

 

本地联系电话

 

学习及工作

 

简      历

 

本人承诺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考学科

 

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是 □否

加分理由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

□预征入伍大学生士兵   

资格审查

意     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2份。2.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3.每份表格贴2张照片,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者姓名及报考学科。

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单位

性质

拟招聘

岗位

拟招聘人数

报  考  条  件

学  历

年  龄

资 格 要 求

新县教育局

新县县城区高中

全供事业

高中

语文

5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一、资格
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毕业生不限教师资格证书)。
 二、专业
 1.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
 2.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3.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三、年龄
一律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7日间出生。

 

高中

数学

5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英语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物理

4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化学

1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生物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政治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历史

2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地理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计算机

1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docx (1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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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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