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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新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新县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全供事业编制教师3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资格: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毕业生报考时不限教师资格证;

  5.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6.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7.年龄:一律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7日间出生;

  8.户籍: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人员户籍不受限制: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8.新县在编在岗教师;

  9.新县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且保证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资格条件一致的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提交一式二份《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考务办。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此岗位不再招聘。核减、取消的拟招聘人数,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剂到其他紧缺的招聘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于2019年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按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较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6:1的,该岗位面试前还需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及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目前仍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新县(或新县籍在外地)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如需笔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有关程序报名预征,由新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体检、政审,对“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关于招聘大学生士兵工作政策按《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意见》(信发〔2014〕3号)文件执行。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在笔试中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

  拟享受加分规定的,须在2019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向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加分规定的,于2019年6月28日至7月2日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面试人选的确定: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不超过6∶1(含6∶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超过6∶1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对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所用教材为新县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高二年级教材,面试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时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结束3日后提出弃权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档案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由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新县教育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被聘用的教师为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毕业生的,学校提供3年免费住房一套。

  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需在首个聘期(三年服务期内)取得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0376—2986511(新县人事考试中心)

  0376—2987386(新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76—2967103(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二)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nxxrsj.gov.cn)是本次招聘的专用网站。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

  2.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

     河南新县2019年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8日     

 

 

                                                                                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

                                    序  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日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毕业时间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毕业时间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

时   间

 

 

 

 

教师资格证类别及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常用联系电话

 

本地联系电话

 

学习及工作

 

简      历

 

本人承诺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考学科

 

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是 □否

加分理由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

□预征入伍大学生士兵   

资格审查

意     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2份。2.除序号和审核意见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正楷字体。3.每份表格贴2张照片,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者姓名及报考学科。

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单位

性质

拟招聘

岗位

拟招聘人数

报  考  条  件

学  历

年  龄

资 格 要 求

新县教育局

新县县城区高中

全供事业

高中

语文

5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一、资格
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毕业生不限教师资格证书)。
 二、专业
 1.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
 2.国家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3.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三、年龄
一律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27日间出生。

 

高中

数学

5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英语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物理

4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化学

1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生物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政治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历史

2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地理

3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高中

计算机

1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新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docx (1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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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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