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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44号),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流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长编办〔2010〕32号),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长组发〔2019〕48号)等文件精神,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共计138名,其中城区初中教师  21名、城区小学教师⑴ 90名、城区小学教师⑵ 19名、城区幼儿园教师8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长寿区2019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㈠选聘范围、对象

  1.城区初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高中、初中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2.城区小学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初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3.城区幼儿园教师

  在全区教育系统现任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属于选聘范围。

  ㈡选聘条件

  ⒈遵守宪法和法律;

  ⒉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⒋具有长寿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身份;

  ⒌缺编、平编学校报考者,年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超编学校报考者,男性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52周岁(1967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女性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1969年9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超编、平编和缺编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

  ⒍缺编、平编学校报考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超编学校报考城区初中岗位者,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超编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幼儿园岗位者,学历可以放宽至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⒎在我区农村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5年及以上,或在我区城区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⒏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前、后学历所学的专业均可),或从事选聘岗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且2019年春期仍在从事选聘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经组织批准的支教学习、交流轮岗、借用借调、上挂锻炼人员,视为仍在从事原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其中,超编学校报考城区小学岗位者,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文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文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理科类的,可以报考城区小学理科类岗位;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为艺体类的,只能报考城区小学艺体类相同或相近岗位。

  ⒐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⒑语文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11.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选聘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⒈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⒉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逾期不予补报。

  ⒊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892765)。

  ⒋报名所需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原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前学历和后学历);

  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⑸笔试加分证明原件;

  ⑹由所在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公章的《长寿区教育系统2019年暑假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⑺在农村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5年及以上,或在城区学校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幼儿园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⑻任教选聘岗位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且2019年春期仍在从事选聘岗位的教育教学、保教保育工作的证明材料;

  第⑺⑻两项证明材料,详见《长寿区教育系统2019年暑假公开选聘教师任教年限和任教学科证明》(附件4)。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证明材料不得涂改。

  ⑼职称证书原件、现聘专技等级《鉴证花名册》复印件;

  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上述材料交验原件的同时,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

  ⒌报名资格审查

  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验《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㈡开考比例    

  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㈢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⒈笔试

  ⑴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⑵笔试时间

  2019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⑶笔试地点

  区委党校教学楼。

  ⑷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为:①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占10分;

  ②教师专业标准,初中岗位考《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小学岗位考《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岗位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占10分;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占10分;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初中、小学岗位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岗位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占10分;⑤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占60分。笔试总分为100分。

  ⑸笔试加分规定

  ①近五年来,区级赛课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2分;

  ②近五年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师德师风标兵提名奖、师德师风表现突出个人(原先进个人),区级赛课一等奖获得者,市级赛课二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分;

  ③近五年来,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赛课一等奖获得者,笔试成绩加4分;

  ④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包括洪湖镇称沱小学、洪湖镇三合小学、万顺镇太文希望小学、葛兰镇大坝小学、石堰镇义和小学、龙河镇乐温小学、云台镇青云小学、云台镇鲤鱼小学、海棠镇明金希望小学、海棠镇建生小学、海棠镇清泉小学、云集镇飞龙小学、云集镇玛瑙小学、云集镇石塔小学、飞龙九年制学校、黄葛九年制学校、石回九年制学校)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笔试成绩加5分。

  ⑤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文件批准,实验一小、晶山小学、川维中学的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或借用结束后3年内,若符合城区学校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聘教师的报考条件,借出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其报考;借用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可加5分。

  以上5项加分,以最高层级加分分值为准,不实行累加。

  2.面试

  ⑴面试比例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按1:2比例确定,其中实验一小语文、数学岗位按1: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⑵面试时间

  2019年7月7日(星期日)。

  ⑶面试地点

  区委党校教学楼。

  ⑷面试方式

  采取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

  ⑸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讲课80分、黑板板书2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⑹面试有关事项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7月6日下午6:00时前在报名处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时前,准时到面试候考室报到。面试当天上午7:50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当天上午8:20时,第1号面试考生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9:00时正式开始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㈣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30%+面试成绩×70%

  ㈤考核

  ⒈确定直接考核对象

  按照选聘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选聘学校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直接考核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确定为直接考核对象。

  ⒉确定调剂考核对象

  直接考核对象确定后,各选聘学校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同一选聘类别内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调剂时,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应当告知考生调剂的选聘学校及是否服从调剂。若考生放弃调剂资格,则转入下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直到无法调剂为止。

  同一选聘类别内调剂结束后若仍有岗位缺额,“城区小学⑴”报考同一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城区小学⑵”的相同岗位。反之,则不能。具体调剂办法,与同一选聘类别内的调剂办法相同。

  每位调剂考生,只有一次调剂机会。

  考生被确定为直接考核对象或调剂考核对象后,不得放弃。

  ⒊考核

  根据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19〕65号)规定,区内教育系统内部选调人员,用人单位免于考察。

  ㈥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jy.new.cqcs.gov.cn/index/)和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s.c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的人员,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超编学校教师选调到城区缺编学校工作,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聘用;相应等级岗位确无空缺的,经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暂按原聘岗位等级对应聘用,并明确过渡期限、消化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892008(区委编办综合科)

023-40661621(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

023-40244495(区教委人事科)

 

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附件1:长寿区2019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及人数一览表.xls

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附件2:长寿区超编、平编和缺编学校(单位)目录(2019年).doc

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附件3:长寿区2019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教师报名表.docx

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附件4:长寿区2019年暑假公开选聘城区教师任教年限和任教学科证明.doc

重庆市长寿区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简章附件5:笔试①-④复习参考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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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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