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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学院2019专项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吕梁学院2019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有效改善我校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716号)等政策规定、要求及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吕梁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地方性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创办于1978年,坐落在山西省吕梁市,占地面积1273亩,现有15个教学系部,44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涵盖了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9万余人。
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蓬勃向上,诚邀优秀人才加盟我校,欢迎登录吕梁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浏览招聘信息!
  二、招聘时间、地点
  (一)博士研究生:2019年全年。
  (二)硕士研究生
  招聘时间:2019年6月21日上午8:30-12:00。
  招聘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223室(北京市海滨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39人,其中博士计划20人,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1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吕梁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吕梁学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专技岗位1 20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专业不限   教师
专技岗位2 1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专业不限 中共
党员
辅导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
  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采用在首都师范大学招聘地点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可赴首都师范大学招聘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也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报名材料,电子邮箱:llxyrsc@163.com。
  联系人:高老师(13935832251)、雒老师(17584547575)。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
  请在应聘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吕梁学院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相关表格”(附件1)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名称为:硕士+所学专业+姓名(如硕士+建筑学+张三)。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
  (3)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已立项的任务书或立项文件、专著、专利证书和科研成果奖励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硕士毕业论文原件。
  重要提示: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领取时间);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
  2.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
  请应聘者提供: “吕梁学院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相关表格”(附件2)的电子版,其中申请表中请务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本人攻读博士期间主持或参与项目的立项任务书或立项文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应聘者需要学校解决配偶工作问题,请提供:(1)“吕梁学院新入职博士配偶申请入职相关表格”(附件3),其中申请表中请务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配偶(需解决工作问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扫描件。
具体要求与格式详见《吕梁学院2019年公开引进博士公告》
  (三)资格审查
  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四)招聘方式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北京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如无笔试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考核。
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核合格人员须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吕梁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
  省教育厅将专项招聘工作主要环节有关情况和审核后的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六、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岗位
  列入事业编制,薪酬按照国家、省和我校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标准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岗位
  1.列入事业编制,薪酬按照国家、省和我校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标准执行。
  2.住房补贴50万,住房补贴为实领金额,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费和生活补助理工科55万,文科43万,科研启动费和生活补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解决引进博士配偶的工作问题。
  4.提供周转房。
  七、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
  1、吕梁学院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相关表格
  2. 吕梁学院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相关表格
  3.吕梁学院新入职博士配偶申请入职相关表格

吕梁学院
2019年6月11日

 

 

附件【附件1 吕梁学院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相关表格(1).rar】已下载292次
附件【附件3 吕梁学院新入职博士配偶申请入职相关表格(1).rar】已下载46次
附件【附件2 吕梁学院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相关表格(1).rar】已下载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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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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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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