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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2019直接选调优秀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省抚州市2019直接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抚州高新区地处抚州市中心城区,全区有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金巢实验学校、高新区实验学校、梦湖学校)。金巢实验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42164平方米,建筑面积19500平方米,现有学生4500名,其中小学生3300名、初中生1200名,该校还将继续投入1亿元资金进行改扩建,新增用地面积22341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高新区实验学校2018年完成提升改造,现校园占地面积36410平方米,建筑面积27800平方米,办学规模3000名学生,现有学生2000名,其中小学生1800名、初中生200名;梦湖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12855平方米,现有学生2800名,其中小学生2200名、初中生600名,该校还将继续投入2600万元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新增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
为贯彻落实教育优质发展要求,打造高新区教育品牌,经抚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以上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面向教育系统公开直接选调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直接选调对象
  省级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市级(设区市,下同)学科带头人、近5年市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2019年公开直接选调优秀教师名额初中教师不超过15名,小学教师不超过5名。学科不限,结合选调对象意愿由高新区统筹安排到校。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教育系统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按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
  2、具体条件
  (1)资历:省级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市级(设区市,下同)学科带头人、近5年市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含录像优质课,以主办单位开展活动的文件和获奖文件及证书为准,下同)。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和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可放宽到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学历:初中教师具有相应学科本科以上(第一学历为相应学科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相应学科大专以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师以上)学历。
  四、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2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社会事业局912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5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主要荣誉和业绩证明材料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等原件(验审后退还)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二寸彩色照片四张。另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2.考试事宜
  (1)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省骨干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近5年市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免笔试人员的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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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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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进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对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9月7日至12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考试要求并认真做好考前准备。  

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进入考点前要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切勿携带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前一天应了解考点地址、考试通道入口位置及考场安排,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安排好食宿及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等原因影响正常考试。考试当天前往考点应预留足够时间。  

四、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五、严格遵守考试有关规则,诚信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9月4日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辽宁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星期六)举行,为保障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

  一、完成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可在9月7日-9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规定的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提前熟悉考点情况,避免走错考点。考试当天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规划路线,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出足够的入场安检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离开考场的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待考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三、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四、所有考生均应自觉接受安检,考生通过安检时不得携带手机等考试违规物品,通过安检后方可入场考试。建议考生尽量不携带电子产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不佩戴金属制作的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进场考试。

  五、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信守考试承诺,自觉服从考点、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考试违规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好成绩!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二)
一、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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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字迹。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耳机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条形码后,先核对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期间,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7.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8.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

9.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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