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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酉阳县2019第二季度招聘教师14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酉阳县2019第二季度招聘教师149人公告

重庆酉阳县2019第二季度招聘教师149人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规范用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9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对所有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修养;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1983年6月19日以后出生,不包括1983年6月19日);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在报名开始前一日,须已取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会计除外)和《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未如期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承诺聘用后在酉阳自治县至少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申请向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及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对面向“四类特殊群体”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一)款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报名时,户口须已在酉阳自治县辖区内;

    2.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报考对象仍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1)酉阳自治县扶贫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人员;(2)酉阳自治县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3)酉阳自治县就业部门确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4)本人残疾但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酉阳自治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

    1.凡符合上述(一)(二)款条件者均可报名,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2.下列情形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要求

    1.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以及《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及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证明为同一专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简章》《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报考时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6月20日09:00至6月22日18:00期间登录“酉阳自治县人事招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183.230.128.32:8081,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注册、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准确、规范、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的每一项内容(包括不带“*”的项目),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电子照片(图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20*240像素,图片大小在100KB以内),并准确记住考试序号(考试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关键字段)。报名期间当日下午18:00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于http://jw.youyang.gov.cn查看。

    3.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报名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请考生谨慎填报。

    4.网上缴费确认。2019年6月20日09:00至6月23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付款”栏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面试不收取费用。审核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凡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不予确认缴费,请自行与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联系退款。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5.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27日09:00至6月2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入“打印准考证”栏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递减、招聘岗位取消一览表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jw.youyang.gov.cn,下同)公布。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1.笔试

    拟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1:2方能开考,未达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该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则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能力等。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50%+专业基础知识×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6月30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一览表于2019年7月3日前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1)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按各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招聘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11层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南路292号)。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资格审查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准考证;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网学位查询打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户口簿(仅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⑦《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3)。

    以上①至⑥项材料需提供A4纸复印件各一份并交验原件;⑦项材料提交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时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但培养高校须在材料⑦上加盖鲜章(加盖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鲜章的,不予认可)。

    报考面向“四类特殊群体”招聘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7项资料外,还须根据本人分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出具酉阳县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②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酉阳县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以及提供的书面证明;③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酉阳县就业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④本人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酉阳县残联部门确认并加盖鲜章的书面证明。

    特别提示:酉阳自治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报考的,须在材料⑦对应栏签字、盖章。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按规定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如因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单位的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面试当日确认放弃的不再递补),若递补人员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17:00时,递补人员必须于7月10日17:00前,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各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面试人员一览表于2019年7月11日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3.面试

    面试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则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面试比例(重新计算的招聘指标=实际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面试比例,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数);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舞蹈、幼儿教师等3个岗位加试技能测试(其说课分值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时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报到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及以后环节产生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各类成绩折算均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选依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试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有效招录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一览表将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并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三)体检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相关规定,在重庆市明确的全市公务员录用综合性定点体检医院,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本次招聘体检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市县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应于2019年8月9日前将本人学籍档案和《酉阳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体检时发放)交至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人事档案室。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以及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选择聘用学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选岗”,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选岗时间:暂定2019年8月26日。

    选岗地点:酉阳自治县教委11楼会议室。

    (七)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服务5周年后方可流动(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后方可申请县内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

    五、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均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公示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并及时在相关网站、“报名系统”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联系电话:023-81536010。

    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7555767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1-3

    1.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 酉阳自治县2019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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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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