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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县2019年招聘研究生到县任教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石城县2019年招聘研究生到县任教公告

  为切实提升我县教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赣市府发〔2007〕38号),经研究,决定招聘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县城区中学任教。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研究生专业或本、专科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具有与招聘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机构证明(其中职校技能专业教师不限定招聘的专业,但须具人社部门颁发的与所学专业一致的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学科 政治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音体美 职校技能专业
名额 2 3 3 2 2 2 1 1 1 1 2

  说明:各学科招聘名额可根据各学科报考人数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根据报名情况及计划调整经请示批准后另行公告。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预报名。考生在2019年7月5日将《石城县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户籍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scxjyjrsg@163.com,并拨打以下电话号码确认报名:0797—5700635、13879726992。县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预审,并电话告之预审情况。
  2.现场报名。预审通过的考生,由本人凭《石城县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届毕业生要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户籍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于2019年7月14-15日到石城县琴江中心小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7月15日下午16:00时,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由县统一组织,形式为说课,说课总分为100分。面试地点县琴江中心小学,面试时间以面试证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面试时段、内容安排在石城教育在线公告。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
  (三)入闱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分别确定各学科的入闱体检名单。各学科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下列次序依次优先(下同):
  (1)石城籍优先;
  (2)研究生学历为师范类专业优先;
  (3)本科学历为师范类专业优先。
  2.体检标准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县中医院进行,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3.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全部项目检查完成且体检结论为合格者,再行按规定聘用上岗。
  (四)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了解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可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体检、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2.经县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再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在城区中学任教。同时须与石城县教育局签订在县任教不少于5年的协议,并给予每名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聘用人员一次性三万元的安家费(若未按协议在县任教满5年的,除需退回三万元安家费外,还要按剩余服务年限每学年5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服务期内考取本县公务员不算违约),在石城县城无房居住人员,县人才公寓优先安排入住。聘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备注:研究生奖励待遇将根据我县人才引进奖励新政策作相应调整)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石城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人事领导任组长,县委分管教育领导、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县纪委、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主要领导及县教育局分管人事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由县教科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县教科体局牵头,纪委、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城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石城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县教育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石城教育在线(wwwscxcdu.cn)中公布。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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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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