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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曲靖经济社会跨跃式发展和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9〕34号)及《曲靖市2019 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不含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与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签订过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实行免试安置,2019年共签订公费师范生7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等相关招聘信息由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2日止。

  六、岗位要求

  (一)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

  (二)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须相近,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

  (三)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应试人员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相应层次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但硕士研究生报考需笔试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四)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政治与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与政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体育和体育与健康的视为同一学科。

  (五)持有高学历、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低层次教学岗位的,所学专业须相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相近。低学历、低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报考高层次教学岗位。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子午路南城门会堂东侧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窗口(南城门珠江源大剧院侧面二楼)。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本人现场填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1张。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考生(含学校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相关证件情况),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由学校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由报考人员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保证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交验所缺证件原件。不能交验所缺原件的一律不发放笔试准考证,不允许参加笔试考试;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等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和本人学历获取保证书方可报名,若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必须提供其该岗位所需证书的原件。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连接词互换,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无关。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和录(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过)业保证书、《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1张。

  在职人员报考除上述相关材料外,属机关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人员证明(含从事某项工作起止年限)、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提供经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登记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证明(证明须注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起止年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样本可到www.ynqjrs.gov.cn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19年7月1日)。

  (五)报名考试费

  1.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因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2.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的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3.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含免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报考人员),按照《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交费手续,报名时考生须当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领取准考证。

  八、笔试

  (一)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小学岗位二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小学岗位二个层次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设定。

  2.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笔试试题类别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具体笔试试题类别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确定。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曲靖市纪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九、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加分材料按《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相应加分材料。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2019年7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经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无误汇总并签字盖章后于7月17日18:00前将《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备案表》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于7月24日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办理加分手续,于2019年7月25日统一时间在规定网站公示,逾期不再办理。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于2019年8月2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限2019年有效。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19年8月3日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8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七条第(四)项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2.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须填写资格复审告知书)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一次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原则上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其他面试岗位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经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十条第(三)项第2款第(3)点的办法确定。

  6.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曲靖市2019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十一、面试

  (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按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9年7月24日前报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按规定向面试组织者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或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由面试组织者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面试组织者作出书面情况说明。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面试方案。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招聘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面试方案。

  十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又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免笔试的岗位,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三、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录(聘)用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调动程序办理完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开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制,单独公示”。

  (二)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   0874-3316131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74-333010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363670

  附件:云南曲靖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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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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