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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裕安区2019年选调教师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2019年选调教师200人公告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2019年选调教师200人公告

  为保障裕安区城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区委编委同意,决定通过考试公开选调200名中小学教师到裕安区城区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选调计划

  选调初中教师56名,其中面向区外选调20名,面向区内选调36名;选调小学教师144名,其中面向区外选调60名,面向区内选调84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附件2);

  应聘同一岗位应形成竞争。招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2,若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降至1:1.5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计划数调剂至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学科,并及时在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布。

  三、报名条件

  (一)面向区内选调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优良;

  2、须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原在外县(区)任教的裕安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其在外县(区)农村学校任教年限可以连续计算,但农村学校任教年限须经当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3、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初中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4、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5:《关于同意×××同志参加2019年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的证明》。

  (二)面向区外选调教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优良;

  2、任教须满5年及以上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8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73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初中岗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初中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4、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5:《关于同意×××同志参加2019年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的证明》。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0日,上午受理报名时间为8:00-12:00,下午为2:30-5:30。

  (二)报名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将军路与横排头路交汇处)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

  报考者均须填写《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和《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选调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各1份,(以上报名表及承诺书从裕安区政府网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也可以在报名开始后到报名处领取),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计90元/人)。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9年7月24日-26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将军路与横排头路交汇处)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领取时间为8:00-12:00,下午为2:30-5:30,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2、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专业知识》卷面分数120分,考试内容为选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超过选调岗位规定学历应具备的水平。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上午8:00—9:30《教育公共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教育公共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相加),含加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加分:市级骨干教师笔试成绩每科加6分,获得过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最美、模范)教师(含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的笔试成绩每科加5分(含县级学科带头人和县级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奖项为准,每科只加一次;面向区内选调教师在农村任教满10年的笔试成绩每科加2分,在农村任教满15年的笔试成绩每科加3分。

  参加报考的区外考生持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表彰文件,于报名审核时申请加分;参加报考的区内考生,报名审核时本人申请,所在单位证明,区教体局人事股根据人事档案审核加分,逾期不再办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合成前加分。

  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笔试占70%,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占30%,并换算成百分制。具体合成方式如下: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公共知识成绩×30%)÷1.2(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布,同时公布考生申请查分时间。

  3、面试:根据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并及时在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布。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七、合成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合成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合成方式如下: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参加选调教师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面向区外选调教师须在体检时将个人干部人事档案交给裕安区教体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为鼓励、吸引优秀人才来裕安区从事教育事业,对具有省级教坛新星、特级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光荣称号的区外教师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免试考察的办法进行录用,录用计划单列。

  十、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岗位确定

  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体局组织拟聘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

  十二、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设岗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十三、监督

  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选调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选调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选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由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裕安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36216,

  区教体局:0564-3235062。

  监督电话:区教体局纠风办:0564-3236252。

  附件1: 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城区中小学面向区外选调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2: 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城区中小学面向区内选调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3: 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4: 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 《关于同意×××同志参加2019年裕安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的证明》。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裕安区教体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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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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