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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来安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来安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

安徽来安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来安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9年来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县教体局设立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学历、专业等条件:

  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6月27日在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来安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乘坐1路公交车到新安中学站下),咨询电话:0550-5611566,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还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已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可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种类及编号的书面证明。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6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四)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6日到原报名处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缴笔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5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七)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7月18日—7月19日工作时间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2019年7月21日上午

  8:00—9:30《专业课》;

  10:10-11:4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专业课》为大专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大专层次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教体局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笔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占40%)的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八、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专业测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公告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专业测试成绩评定及计算。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现场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专业测试成绩于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五)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程序与规则、专业测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九、体检、考察

  (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择校参照此办法)。

  (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三)考察

  考察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择校后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县教体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612330)。

  本公告由来安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来安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安徽来安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附件2-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安徽来安县2019招聘幼儿园教师46人公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xls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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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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