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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各县(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黔东南州各县(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19年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7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技校、职高、高中(学历学位需求为中专及以上的岗位未注明“职高、高中”的,仅限中专(中师、技校)及以上学历,下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报考岗位“层级”为“乡镇”的,仅限未就业毕业生(非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下同);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指定地点服务(含在指定地点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及以上;

  4.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在拟报考县(市)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两委干部),并截止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必须任职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任职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3年),且现仍在岗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定向招聘具体情况见职位表;

  5.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驻黔东南州部队(含消防救援人员,下同)的随军家属(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截止2019年7月8日及以前系黔东南州户籍(或黔东南州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下同);定向招聘具体情况见职位表

  6.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考生(详见职位表)。其中: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的需具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需先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详见职位表),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环节;

  7.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的人员。此类人员需在指定乡镇范围内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且仍在岗。此类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与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派遣文件及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8.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19年7月8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年龄限制,详见职位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下同),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6.定向到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19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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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9年8月3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9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9.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12.截止2019年7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13.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及各县(市)指定网站(见附件)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各县(市)指定网站(见附件)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bm.gzekao.cn/qdn/webregister/)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考试时间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7月15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再次开放《报名表》打印功能。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9年7月8日9:00至7月12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各县(市)人社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7月10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网上资格初审期间由审核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使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审核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单位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9年7月1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7月1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9年7月12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8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或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9:00至7月  27日上午9:00期间[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部分岗位须先进行报考岗位要求的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个别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在面试时同步开展),时间由报考单位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确认为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7.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需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请于2019年7月15日17:00前到报考单位所在地县(市)级人社部门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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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内容见职位一览表。

  2、笔试命题

  笔试考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

  3.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7月27日上午,考试地点为报考单位所在县(市)。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在相应指定网站公告。

  笔试考试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各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留意各指定网站公告(见附件)。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对象按下列条件确定: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笔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但:

  (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村医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并持所在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部分岗位还需满足岗位明确的服务时间限制);

  7.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指定服务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且现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派遣文件及目前仍在岗证明;

  8.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0.报考层级为“县市”岗位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报名前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原件;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证通过笔试考试,但在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未完成核验的,不属于“等待证书发放”】。

  在各县(市)人社部门指导下,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在各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人员名单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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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各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领取(详见各指定网站公告)。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各县(市)人社部门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先进行面试的考生为笔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①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②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开始开展。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9年8月3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9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九)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十二)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三)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十四)截止2019年7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十五)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六)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七)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八)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十九)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按考生报考岗位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出现名次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选岗时间由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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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社部门在各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黔东南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十、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各相关县(市)人社部门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各相关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咨询电话及笔试面试所占分值比例一览表.xls

附件3:2019年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项).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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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新宁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5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履行教师相关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5.其他说明:

(1)岗位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2)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条件中岗位要求为“新宁考生”的,是指本人或配偶为新宁县户籍的人员。

(4)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它的为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我县编内教师。

(10)违约已辞职的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和2024年待分配的新宁县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11)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2)2022、2023年已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并合格后中途放弃的考生。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56名。其中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40人,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同】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历报告(在“学信网”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及格截图报名,但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时必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近期彩色免冠同底一寸标准证件照(红底或蓝底)四张。

⑤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a.本人户籍在新宁的,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b.配偶户籍在新宁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

(2)特别提示:

①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岗位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三类,所有岗位在同一类别中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降至1:1)。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相应层次及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考生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分别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

1.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人员必须提供报考所需的所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或者发现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生(区分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全日制毕业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选岗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可以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政府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报名考试咨询电话:

0739—2563591 (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22950 (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13487634652(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附件1: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附件2:2024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附件3: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5月。

应聘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审核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5:00

应聘人员登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reda.gov.cn/)“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633-2959921)。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15: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5月18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08:30—5月25日0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reda.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普通高中以上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报考幼儿园会计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会计岗位专业知识、财务法律法规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00至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后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2959921 

附件:1. 2024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

附件1: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度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海南临高县2024年招聘引进教师105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94)

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教师7名;临高县博文学校教师10名(详见附件1)。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试招聘教师10名(详见附件2)。

3.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67名(详见附件3)。

(二)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7名)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核招聘教师7名(详见附件4)。

(三)引进省级学科骨干教师(4名)

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省级骨干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化学1名(详见附件5)。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情怀,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协作意识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健康心理等条件。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应聘人员须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教龄、业绩、荣誉、任职时间等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含)至2006年5月13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3.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相符(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12)。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和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核查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无法按时提供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省级学科骨干教师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学科及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等及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详见附件5)。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从事应聘学段、学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职称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14日(含)),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4日(含)),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男不满45周岁(即:1978年5月14日(含)),女不满40周岁(即:1983年5月14日(含)),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5.个人业绩证明:近五年内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6.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引进办法

本次招聘引进办法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工作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采用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程序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业绩材料评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各招聘环节的动态将以公告的形式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1.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0日12:00(共7天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58。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岗位条件填写、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3.报名材料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8,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⑧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⑨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

⑩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学科骨干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9,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⑧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岗位条件所涉及的材料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⑨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5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对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四)笔试/业绩材料评审

1.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无需参加笔试或业绩材料评审环节

3.省级骨干教师

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评审专家组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业绩材料须核验原件,经审查属实后复印件留档,原件退回)

笔试成绩和业绩材料评审结果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须配合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档。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骨干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条件所涉及的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材料证书或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属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3.入围面试人员比例

(1)考试招聘引进学科教师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比例不足则按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省级骨干教师

根据业绩评审情况,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果和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面试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材解读、课堂组织等教学实践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体检环节。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招聘考引进各学科教师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业绩材料评审得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入围体检。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若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若业绩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和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须由考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入围下一环节,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面试成绩将在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情况,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临高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于体检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后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的名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报考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个人档案,考察对象在考察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按考察要求提供完整材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统一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为3天。

(九)选岗

招聘岗位为含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且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选岗环节。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岗工作。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商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在选岗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相应核减。

(十)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五、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合同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服务期限为5年,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及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服务期限为6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或就业不足一年工龄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在临高县教育系统内服务期不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若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须按每服务少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

(二)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或辞职。因个人档案问题和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

学校可提供周转房宿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依据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省级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上述政策由聘用人员向各职能部门申请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安家费

本次引进的省级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者,试用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税前),安家费由县财政负担。具体标准为:

(1)正高级(特级)教师30万元;

(2)高级教师24万元;

(3)一级教师12万元。

如不满6年服务期(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须按照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县财政部门。

已在海南享受过同类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六、经费来源

此次招聘涉及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划拨经费给县教育局,用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须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如有发现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828103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和临高县博文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岗位表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24年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岗位表

4.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教师岗位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研究生教育学专业目录(2022年)

8.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

9.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教师报名表

10.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11.同意报考证明

1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附件1-12下载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公办幼儿园工作,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岗位汇总表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简章

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8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不含高校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除外)。教师资格正在认定过程中的,应在公示聘用前提供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六)已在奎文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通过考试确定人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在“服务大厅—考试鉴定—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找到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17日11:00。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30。

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供考试使用。

报名结束后,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体育教师岗位(武术方向)”若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招聘计划调整到“体育教师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笔试在2024年5月25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分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理论知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排序。对达到基本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2张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普通话证书,英语水平证书(限英语教师岗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可不再提供学信网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还须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专业技能测试仅限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满分100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技学科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的,试讲成绩高的排前;其他学科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通过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根据总成绩名次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对象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具体安排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区内学校工作,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二)教师聘用后实行服务期制度,按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咨询电话:0536-6036067,咨询时间:8:30-11:30,    14:00-17:30。

(二)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58。

(三)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kuiwe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潍坊市奎文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汇总表   

 

奎文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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