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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苏州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简章

  根据《苏州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苏高新管〔2018〕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9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260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大市生源大专毕业生(限报幼教岗位);

   2.江苏省生源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3.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在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及以上,不受生源地限制;

  4.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且专业对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受生源地限制;

  ①本科阶段获得过校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5.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8年苏州大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四)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不限户籍(获得县(区)级评优课或县(区)级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2)36周岁至40周岁人员须获得高级教师职称,不限户籍(获得地级市评优课或地级市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学在岗代课人员,不限户籍。

  2.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须具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作为工作经历),不限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须具有二级教师或以上职称,不限户籍;如果获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人员,县(区)级评优课或县(区)级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代课人员,不限户籍。

  (五)特别说明

  1.年龄按照周岁计,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7日。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3.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7月7日,在教育教学岗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8年7月7日前。

  4.2017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5.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 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7. 符合政策性安置和照顾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sgx.tibao.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28 日~2019年7月7日。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和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

  时间:2019年7月8日(周一)9:00~15:00。

  地点:苏州高新区人才广场(狮山路22号)二楼招聘大厅。

  报名资格通过复审后,可以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5-16日,须彩色打印。

  (三)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初审。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交招聘单位。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须按顺序排列并装订)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生证;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硕士毕业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普通话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2)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的2018年苏州大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⑥普通话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使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⑦代课人员需要提供代课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户口簿);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④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2.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3.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2: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本次笔试采用网上阅卷,请带好涂卡专用2B铅笔等相关考试用品。

  2.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者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按照笔试分数占40%和试教分数占6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试教总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核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核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7日(周三),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者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试教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应聘者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招聘单位也可以决定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或《教育专项编制教师聘用合同》。社会在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1680。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附件一:2019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应届生)

附件二:2019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在职教师)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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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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