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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2019招聘中小学教师43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州市增城区2019招聘中小学教师433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共433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后,按职位分配至区内镇街。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专业等情况详见附件1职位表。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详见职位表。2019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2.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条件)。2019年毕业生必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相应层次(类别)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并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2019年毕业生(包括办理了暂缓就业协议的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种类)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信息录入

  地点: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

  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至7月17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现场报名要求和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表;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后在现场提供的电脑录入个人信息。

  2.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有证书或材料支撑,笔试后到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如弄虚作假,或报名表内容与提交材料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照专业条件要求报考,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段专业或研究生段专业符合专业条件的均可报考;研究生学历如果是“课程与教学论”或“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的,按对应的学科职位报考。

  4.每人按照职位编号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后即发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调减或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

  (二)招聘考试和资格审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分别按50%和50%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两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1.笔试

  (1)时间: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以网站公告为准,请考生留意网站通知)。考试时间120分钟。

  (2)地点:初定增城中学(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0号)(以网站公告为准,请考生留意网站通知)。

  (3)笔试内容:①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②与职位学科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公布(招聘信息以此网站公布为准,请应聘人员留意)。笔试成绩公布后,分职位按分数高低以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如不足1:3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下旬(以网站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地点: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

  (3)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

  资格审核须报考者本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替审核。未按时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处理;资格审核确定不符合条件的,不能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

  3.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2019年7月底(以网站公告为准)。

  (2)地点:初定增城区荔城街第三中学(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261号),以网站公告为准。

  (3)测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按报考职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

  (4)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报到后,先分职位抽签,分组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

  (5)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评委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教学能力测试最终成绩。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考生发放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

  (6)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7)教学能力测试完成后,按比例合并得出招聘考试总成绩。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总成绩排前。

  (三)体检、复审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分职位排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和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体检时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报到。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执行。

  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符合条件人员。

  确定为拟体检人员的,如自动放弃,须在体检前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

  四、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区教育局制定临聘教师管理办法,实行实名制管理。

  (二)工资待遇

  人均拨款约14万元/年(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以及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等)。

  五、递补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如按职位总成绩顺延递补人数不足时,在报考该职位未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且笔试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1:3比例顺延递补(不足1:3的按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再进行资格审核和教学能力测试。

  六、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20-82637177、82630011(上班时间8:30~12:00时,14:30~17:30时)

  监督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临聘教师职位表

     2.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

     3.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临聘教师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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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2019招聘中小学教师43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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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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