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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榆次区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针对我区中小学教师短缺的现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我区拟在编制限额内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0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和报考岗位相一致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榆次区在编教师不允许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100名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其中小学教师60人,初中教师40人。小学段招聘指标分配为:语文2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0人),数学1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5人),英语8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人),信息技术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音乐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体育6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美术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人)。中学段招聘指标为:语文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数学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英语6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化学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人),生物6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政治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人),历史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地理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信息技术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人),音乐2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人),体育4人(其中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2人)。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榆次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7月11日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和《榆次时报》进行招聘公告的发布。
  (二)报名、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0日—2019年7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方法:
  (1)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员可于2019年7月20日9:00至2019年7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榆次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23.230.66)入口注册报名,2019年7月20日9:00至2019年7月25日17:00期间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个人信息按要求填写,并保证真实,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先要在网上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关的报名信息,于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中小学语文岗位)原件和相关材料到榆次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人员,须打印《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服务地考核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的“服务地意见”一栏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盖章,并同时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是否在职、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员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中小学语文岗位)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注:《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3)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报考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本规定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9年7月20日-7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于7月20日—7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榆次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5.准考证打印:
  按规定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30日—8月2日期间登录榆次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23.230.66),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6.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如部分科目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3倍,则缩减该科目原定的招聘计划,缩减指标可调整到其它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时,该专门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将调剂到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岗位转设为一般性岗位后比例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需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请根据补充公告报名,放弃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语、数、外三科综合成绩总分为130分,其他学科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语、数、外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90分,其他学科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语、数、外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90分,其他学科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学科(本学科高中段知识)两科。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榆次区组织的统一笔试。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段学科进行。语、数、外三科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公共学科30分,专业知识学科120分;其他学科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20分,专业知识学科80分。笔试以高考命题方式命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15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和榆次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23.230.66)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榆次区教育局负责。笔试成绩按学科排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和榆次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23.230.66)公布。
资格复审时,复审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网上打印的《2019年榆次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正规院校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中小学语文岗位)、个人存档证明(或个人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复审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3)面试教材选用榆次区现行初中二年级、小学五年级教材版本。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另行通知安排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榆次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相关待遇
  1.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被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初中学段各学科的前50%的人员分配到城区中学任教(初中化学2人全部分配至农村中学任教),小学学段各学科的前30%的人员分配到城区小学任教,其余人员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五、时间安排
  (一)7月11日—7月 19日媒体宣传。
  (二)7月20日—7月 24日网上报名。
  (三)7月20日—7月 25日网上缴费。
  (四)7月30日—8月 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8月3日上午组织笔试,地点及时间见准考证。
  (六)8月6日公布笔试成绩,公示讲课入围花名,可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和榆次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223.230.66)查询。
  (七)8月7日入围讲课人员到榆次区校园路逸夫小学进行资格复审。
  (八)讲课时间与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榆次区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榆次区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榆次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榆次区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榆次区教育局和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政策咨询: 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16  0354-3806744
   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4—3368171
  监督电话:榆次区教育局0354—380671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
附件:1. 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 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4.《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榆次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9年7月10日       

文件下载:

  • 附件1:榆次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1).xls下载
  • 附件2: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下载
  •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下载
  • 附件4榆次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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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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