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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纳雍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纳雍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纳雍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纳雍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纳改领〔2017〕2号)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332名在职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城区中小学缺额情况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方案,按考调方案组织实施。

  二、考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考调纳雍县城区中小学教师332人。其中:纳雍县第六中学131人、纳雍县思源实验学校 44人、纳雍县实验二小(恒大小学)74人、纳雍县第八小学83人。具体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县内在职在编教师(一中、四中、五中、职校、特校教师除外)。

  (二)考调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不限;

  3.工作经历及要求:

  (1)由乡镇学校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在调入学校服务满五年及以上(2013年9月及以前考调到城区学校工作);

  (2)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服务须满六年及以上(2012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3)其他人员须在教师岗位上服务满五年及以上(2013年9月及以前聘用到教师岗位);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若从事现任教学科连续三年以上(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从2016年7月前至2019年7月)或(2018-2019)学年度轮岗交流到城区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前连续两年任同一学科(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的其他专业教师不受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可报考任教专业学科;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若从事现任教学科连续三年以上(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从2016年7月前至2019年7月)或(2018-2019)学年度轮岗交流到城区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前连续两年任同一学科(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的其他专业教师不受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可报考任教专业学科;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4)中学教师不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3.因师德师风问题,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4.经查实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2018年9月以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产假除外);

  7.离职进修学习期未满的;

  8.2016年、2017年、2018年城区学校考调进入选岗环节,放弃选岗的;

  9.不在考调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考调程序及步骤

  (一)方案发布

  《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10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纳雍县第五中学。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A4纸打印的《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各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若以从事现任教学科连续三年以上(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从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或(2018-2019)学年度轮岗交流到城区学校教师在交流轮岗前连续两年任同一学科(任报考学科教学时间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为报考条件的其他专业教师,必须提供原编制学校校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4.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照片4张;

  5.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

  (四)有关情形的处理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考调条件和《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及不能报考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考调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下午5点。

  (五)笔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纳雍县第五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20%。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参加考调人员笔试成绩于2019年7月31日前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示。

  (六)面试和考察

  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计划数末位并列的,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若并列人员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一并调用。

  考察的主要内容:

  1.查阅其个人档案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2.查阅学校考勤、教育教学管理等资料,走访学校领导、教师,核实其工作情况;

  3.考察时要填写《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附件3)、《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附件4)。

  通过考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的考生,考察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考调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1.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考调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调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2.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将《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附件3)、《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附件4)、《增员审批表》及有关考察材料 ,统一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行文调动。

  放弃调动者以及调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考调学校报到的,由纳雍县教育局科技局商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整到其他边远缺编学校工作,2019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调动后根据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空岗情况进行重新聘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调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监督

  此次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规定,并主动接受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报考人员隐瞒事实真相,提供的报考材料或填写信息不实,有意扰乱公开考调工作秩序,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个人作不诚信记录载入个人档案,并将违规事实提交纪委监委作严肃处理;若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录用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七、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纳雍县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贵州纳雍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docx

  贵州纳雍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docx

  贵州纳雍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3.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中小学教师考察调动审批表.docx

  贵州纳雍县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4.纳雍县2019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征求意见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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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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