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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县2019年招聘教师3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息县2019年招聘教师38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教育部门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的应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报考高中和职高教师职位不限户籍,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信阳市户籍或为信阳籍生源,报考农村乡镇中心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职位应具有息县户籍或息县籍生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息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8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9名,职业高中教师2名,初中教师80名,小学教师283名,幼儿园教师6名。(详见附件:2019年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骤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息县人社局一楼(息县龙湖街道办事处五一水库东100米)。

  3、报名办法: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及职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统一印制的《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或就业协议书到报名地点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片信息采集,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报考,凭相关证明材料免缴考务费)。

  4、报考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要求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签定审核合格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息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根据豫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核减后的计划名额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剂到报考人数充足的其他岗位使用。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及考务费票据到人社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两科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笔试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4)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息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应征入伍条件,且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凭县武装部发放的《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最后一名成绩如有并列现象,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说课。

  面试分值:面试分数100分。

  报考同一专业(职位)如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

  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xian.gov.cn)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聘用

  (一)调剂补录。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如需补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调剂补录意见,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同专业报考层次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同意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补录。经调剂补录后仍空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报考系统内已进入面试环节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空缺职位再次进行调剂补录。

  (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根据报考职位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对公示有异议且经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组织分配及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签定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最低服务期3年(在聘用岗位服务不满3年的不得借调、调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相关材料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逾期不再受理),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阳光操作,实行公示制,凡进入下一程序的人员均在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公开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都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息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17630986169(息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2019年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2.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河南息县2019年招聘教师380人公告2019年息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河南息县2019年招聘教师380人公告息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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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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