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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2019招聘教师40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2019招聘教师400名公告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2019招聘教师400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实边远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安新县“千年大计,教育先行”三年提升计划》的要求, 2019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岗位安置、面试(试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400名。其中高中学段(含职教中心)  108名,初中学段90 名、小学学段192名、幼儿园学段10名。详见附件1:《2019年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病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曾在安新县公办学校(园)任教三年及以上的(请填写附件2:《安新县2019年教师招聘任教经历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
  (1)报考高中段教师(含职教中心)及初中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高、初中可下行使用至初中、小学岗位),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
  8.报名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或相近。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2018年以“劳务派遣”方式选招的教师,不再报考,直接过渡为“人事代理”方式,与2019年招聘教师同步落实工资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网址: http://axjy2019.ibaoming.net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29日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初审: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31日下午5: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本人的初审状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以支付宝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8月1日下午5: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8月9日上午9:00至10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网站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电话:0312–5306216;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七)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并将此岗位名额调剂到报名比例高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试卷取送、保管及考试实施程序按照高考标准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和专业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 ①曾在安新县公办学校(园)任教三年及以上的教师; 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④出生日期早的。
  (五)公布笔试成绩。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时间:8月18日至21日(报考高中段考生于18日进行体检、初中段于19日进行体检、小学文科类和幼儿园于20日进行体检,小学理科类和小学综合类于21日进行体检)。
  (三)体检地点:安新县医院三楼体检科。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上7:20前到三楼体检科签到。
  (四)体检要求考生空腹。
  (五)体检费用自理,医院统一收费。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三)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档案;
  4.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年龄放宽条件报名的,需提供任教经历证明(见附件2);
  6.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如考察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8.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一)集中为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职业幸福教育、教育法规及师德教育、班级建设和学生管理为主。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岗位安置
  (一)报考高中段考生,按安新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选择岗位及学科。
  (二)报考初中段、小学段及幼儿园考生由安新县教育局提供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并服从安新县教育局调剂。
  十、面试
  (一)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按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采取试岗方式,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拟聘学校试岗两周。由试岗学校依据《安新县2019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试岗考核办法》,按出勤、教学常规、教学能力、民主评议等方面对试岗人员进行考核打分。试岗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安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试岗及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同组别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与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条件要求相同。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招聘教师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期三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人员标准落实工资、保险(按河北省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公积金待遇,从2019年9月1日起薪。
  (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见习期一年,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执行定级工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对被聘用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雄安三县以外考生不承诺迁入户籍。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
  附件1:2019年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安新县2019年教师招聘任教经历证明

                                                 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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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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