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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魏县2019年招聘教师234人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邯郸市魏县2019年招聘教师234人的公告

邯郸市魏县2019年招聘教师234人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4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234人,其中:高中教师56人,初中教师70人,小学教师75人,幼儿教师15人,职业教育教师18人。(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和技能条件;
  6、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18周岁及以上(2001年7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8、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24日(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考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本学段所有岗位。
   3、小学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小学教育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专科学历的,必须是魏县户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县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4、幼儿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且规定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专科学历,必须是魏县户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县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5、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考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6、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且考生应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要一致或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初中教育。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9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8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以上各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魏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的魏县特岗教师;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凡应聘者与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公告时间: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5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魏县第三完小。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限户籍的,要求提供本人户口页或父母、配偶的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是魏县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填写、打印并粘贴照片的《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份;
  (5)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8张;
  (6)其它证明材料。
  5、考生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审核考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籍(需核对户籍和结婚证的,统一收集分别交县公安局和民政局审核)等材料,确定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审查人员对考生的每个证件和证明材料给出审查结论并签字负责。
  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各岗位所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报名情况及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对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2019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发放地点为魏县第三完小。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分两部分:(1)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等;(2)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不选用其他地方各类招聘考试试题。笔试总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总分为 200 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满分100分,教师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或笔试有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2019年8月2日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进行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019年8月3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同时在魏县党政网上公布讲课题目所在教材的名称、版本、主编、出版社、版次及印次。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各岗位学科面试讲课题目组织专家入闱命制10个,答辩题目委托外地市相关考试机构抽调外地市相关专家入闱命题并签保密协议,面试评委由外地市高级职称的教师、相关专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等组成,指定专人负责邀请外地市面试评委并签保密协议。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
  1、面试要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适合从事教师工作。面试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每场面试,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音乐、美术、体育等三个科目采取课堂讲课(满分40分)、专业技能展示(满分30分)和答辩(满分30分)的方式进行,课堂讲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各占5分钟,考生可自带必备的专业技能展示用具,自备专业技能展示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职教计算机、职教学前教育、幼儿教师等科目,都采取课堂讲课(满分60分)和答辩(满分40分)的方式,课堂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3、面试步骤:面试考场划分为“三室”,即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学科组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并让考生在《考生面试须知》背面签字,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讲课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备考室,每位考生随机抽取各自讲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到,引领员负责将面试者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4、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医院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各学段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以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列入全县教师编制和财政预算支出。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魏县教育教学岗位服务满3年。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整个环节,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上岗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领取准考证,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布招聘相关的工作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招聘信息。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招聘环节的起始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531201
  魏县教育体育局0310–5201536
  举报监督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536866
  附件:
  1、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3、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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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hbjszi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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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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