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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2019年9月公开招聘教师111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漳州市2019年9月公开招聘教师1112人公告

  福建漳州市2019年9月公开招聘教师111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9月份决定组织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3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的为准。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9月份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或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点击“招聘岗位查询”查阅(以下简称《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报考者应在7月23日8:00—7月29日17:00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7月23日10:00—7月31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于8月4日24: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日10:00—9月6日24: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5、报名时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我们将以加密的形式显示。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或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阶段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及科目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9月7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9月7日下午2:30—4:30《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长泰县、华安县、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5分;报考云霄县、平和县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考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的内容统一为公共知识面试。
  3、考试只考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或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下发录(聘)用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职位条件要求的如“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其中:医卫技职位人员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结论)等放宽到2019年12月30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是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  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职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并且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为全日制。
  (3)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是指报考者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019年7月23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2019年7月23日,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2019年7月23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中:地市级、省级所属事业单位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5、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9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入伍前户籍或生源是在招聘范围内的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且于2017年7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退役的或2017年7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进行招考,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服役前须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入伍时需为义务兵身份的,退役时身份为士官或义务兵。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6、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等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9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9年9月2日—9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7、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开考的,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报考各县(市、区)所属的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含1:10),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具体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按本方案规定进入面试环节。
  8、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涉及到市直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到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9、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主动放弃的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0、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职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原则上不再递补。个别特殊的职位需要进行第二轮递补的,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其中:职位条件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职位,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进行递补。
  12、报考者在接到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的调档通知书,6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所有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作出给予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对笔试成绩合格线、总成绩计算、职位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有涉及需要选岗的职位,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13、此次公开招聘的职位中有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报考者必须在该职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14、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1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本方案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招考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招聘动态栏(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方案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附件:
2019年9月份漳州市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1、《2019年9月份芗城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2、《2019年9月份龙文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3、《2019年9月份龙海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4、《2019年9月份漳浦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5、《2019年9月份云霄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6、《2019年9月份东山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7、《2019年9月份平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8、《2019年9月份长泰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载); 
9、《2019年9月份华安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载); 
10、《2019年9月份漳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点击下载); 
11、《2019年9月份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载); 
12、《2019年9月份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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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2026年5月面向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和《省语委转发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闽语〔2023〕2号)《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普通话测试的需求,便于各行各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经研究,定于2026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但报名对象不得在其他考点同时报名,或考生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测试系统不接受该考生继续报名。

二、培训、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测试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到达考点并参加测试。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本测试站不负责补考或退款等事宜。

(二)培训、测试地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怀仁楼梯教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三、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

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扫码缴费、打印准考证、培训、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 – 5月15日9:00,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港澳台考生请使用18位数字的长号进行报名)

3.考生进入网上在线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的报名步骤操作。

(1)点击右上角“请登录”,考生自行注册、登录。(此步骤可提前操作)

(2)报名入口处选择“福建省”,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及“测试时间”后,点击“下一步”。

(3)考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4)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核对报名信息(应试人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点击“下一步”,完成预报名。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 2 寸照片,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JPG/JPEG/PNG 格式,1M 以内。

(2)如考生需查询报名情况,可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报名查询”栏,输入姓名、证件号、省份后,点击确定即可。

(3)若培训测试场预报名人数未达到预期40%名额,则取消该场次测试。

(二)扫码缴费

1.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5月15日12:00至5月18日9:00 期间,已经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后请截图保存凭证),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2.收费标准

(1)测试专场收费:50 元/人。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 195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生收费标准。

(2)培训+测试专场收费:培训费 112 元/人,测试费 50 元/人,合计 162 元/人。

为适应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测试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普通话水平,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设普通话水平线下培训专班,培训费收费按照《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确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漳城院综〔2022〕15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为开放式,考生自愿登录报名。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谨慎选择测试场次,报名缴费成功后系统不支持更换场次、不支持退款。

(3)由于测试名额资源有限,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及时缴费并参加测试。对于多次预报名成功但不缴费导致名额浪费的考生,本测试站将予以登记跟踪并限制后续报名。

(4)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本网站了解相关公告,也可加入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考生QQ群(491318924)了解相关测试事宜。

(三)打印准考证

经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自行于5月20日 9:00 至考前登录 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但信息查询不到,请在5月20日(9:30-11:30,14:30-17:00)至考前期间联系漳州普通话水平测试站(0596-2523373)反馈。

特别提示: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并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而错过考试安排,后果自负。

(四)培训安排

1.测试日期为5月31日的考生,培训时间为:5月23日—5月24日,8:30-11:30,14:30-17:30。培训形式为线下培训(16学时)。培训地点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参加培训,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培训功课表如下:

 

 

2.自愿缴费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请加入QQ培训群(群号:491318924)了解培训事宜。

(五)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因信息采集环节需读取身份证信息,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备考。

测试现场进行信息采集环节需拍照,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请考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要穿白色上衣、无袖上衣等,长头发考生请将头发扎起来,露出耳朵,刘海不遮住眉毛。

四、普通话等级测试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成绩查询”。

网址:http://bm.cltt.org/#/index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领取

1.电子版普通话证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文件,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领取流程详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申请流程”公告。

网址: https://pxc.zcvc.cn/info/1016/1392.htm

2.纸质普通话证书领取方式有以下3种方式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

证书直邮,是指证书印制完成后,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减少证书在省、市部门间的流转时间,方便考生更快地领取到证书。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邮寄服务

凡未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其证书将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发至各测试站点。本站点在收到纸质证书后,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考生可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漳州市寄递事业部(EMS)办理证书邮寄服务。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邮寄服务流程。请注意,二维码内表格需填写证书编号,而非准考证号码。EMS客服联系电话:1864960246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取

考生可在正常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3点至5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现场领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怀仁楼二楼201。电话:0596-2523373。请注意,入校需由东大门进入,领取时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及成绩查询截屏,不得委托领取。)

(三)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五、其他

1.为确保培训、测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

2.考生可访问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3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及答记者问。网址:http://pxc.zcvc.cn/info/1016/1367.htm

3.根据以往报名情况,报名开始约10分钟,名额全部告罄,考生可提前登录报名网站注册个人信息并按报名时间及时报名。

4.若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考或需要临时调整考试措施,本测试站会通过公告告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公告。

考试相关事宜以及报名咨询请联系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596-25233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7日

广东省佛山市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普通话测试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具体的情况,佛山市普通话测评工作已有新的变化,敬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通知的内容。现将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报考人员需要提交本人的真实资料,并接受新测试系统的验证审核。

二、测试安排

1.时间安排

测试日期:2026年5月17日(周日全天396人)。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报名系统,额满截止。

确认日期:不设现场确认。

2.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进行口试,考生将在独立的机房完成考试的全过程。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按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执行。

3.测试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四部分:

(1)单音节字词朗读;

(2)多音节词语朗读;

(3)(指定)作品朗读;

(4)(指定话题)说话。

4.关于普通话测试相关变化的提示

(1)正式测试前不再安排备考环节,试题由测试系统分配,请考生根据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和公开出版的相关用书准备考试。

(2)考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无法登录测试系统,不能通过考试验证。

(3)目前佛山站采用的是人脸识别的验证方式,需要现场拍照采集个人信息,敬请考生考试当天注意个人着装,免冠素颜拍照。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数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

咨询电话:0757-83966766

2.网上预报名操作方法

登录网址后,点击“在线报名”(如无账号请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中“广东”,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测试考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只填所属区及具体的单位名称,尽量简化),按“确定”。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预报名成功者,逾期不缴费确认,网上报名作废。

3.缴费方式

测试费:50元/人。通过银行转账,截止日期:2026年5月7日18:00,过时恕不候。

全称:佛山大学

账号:666557758273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江湾支行

注:务必用本人账户汇款转账,转账时必须标注“普通话测试及考生姓名”,无标注者按缴费不成功处理。

4.参考资料

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安徽科大讯飞公司开发的《普通话测试学习卡》面值为15元,学习卡可以进行两次模拟测试,连续30天在线学习。所有学习资料考生自行购买。

四、准考证的领取

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考试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如果已缴费成功但没有打印记录的,请于测试日前电话联系:0757-83966766 (工作时间:8:30-11:30、14:00-16:30,周六、周日不办公)。

五、普通话测试地点

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一楼测试室。

定位如下: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规定,测试者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现场核实身份,不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六、关于国家考试违纪、作弊者处理办法

从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考试凡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国考试的报名、测试。

七、测试成绩、证书查询网址及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与证书查询网址:http://bm.cltt.org/。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按照规定,测试成绩在30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考试中心认定公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两种。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佛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电子证书的查询与下载渠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本次测试的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证地点:禅城区五峰四路(北门)/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南门)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116室。

请考生及时领取测试证书,本测试站只负责保管证书6个月,逾期将不再保管,后果自负。

八、交通提示

具体参照佛山公交网,下面线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从北门进出。

佛山大学报名点及测试站可乘公交车:121、158、173佛山大学北门站。

考生须知的要求:

1.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测试日前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有序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前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必要时,考试当天考生需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能参加测试。

3.考生进入校园时请出示准考证,自觉接受门卫的所有检查。

4.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需要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审核身份),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不带身份证者无法通过考试系统的人脸识别验证,不能参加测试。现场拍照按标准照要求着装,免冠,素颜。

5.进入抽签、考试阶段,按照指引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个人消毒工作。

6.考试前领取一次性麦克风套,进入测试室时自行替换麦克风套,离开时摘下已使用过的麦克风套,并放到指定的垃圾桶里。

7.按照要求进入、离开考场,尽量不前往考场外校园的其他区域。

8.考试前及考试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9.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安排的时间抵达测试地点,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0757-83966766。

10.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

河北省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10:00—5月10日24:00,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石家庄市”,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三)有关要求: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缴费、证书邮寄及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缴费流程: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

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考试结束后至收到证书期间,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4007-111-866转122(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8:30-17:00(工作日)。

(三)准考证打印:5月11日10:00至5月29日12:00,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31日。具体测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请查看准考证。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身份信息验证环节中将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安排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至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7月13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线下领取证书流程

需线下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19日—21日携带准考证集中到石家庄市教育局735房间领取(石家庄市高营大街23-1号,领取时间9:00-11:3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请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五)考生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并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仍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石家庄市教育局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教育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石家庄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咨询电话:0311-8603669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广东省中山市2026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5月份

中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一、测试对象  

1.户籍不限,均可报名。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在境内生活、工作或学习满3个月方可报考。

3.重要提醒:考生不得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须完成本次测试后,才能报考下一次测试。

二、测试安排  

注: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纲要(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网上预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操作流程

1.账号注册:考生须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点击页面右上角“请登录”按钮完成账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若使用360浏览器,须将浏览模式切换为“极速模式”,避免系统兼容问题。

2.预报名提交:登录已注册账号后,按以下路径操作:选择“广东”→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中”栏目→选择“中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定具体“测试日期”。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工作单位”栏填写需简洁规范;“证件类型”统一选择“身份证”。

3.照片上传要求:须上传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照片尺寸为3.5×5.3厘米(对应像素390×567),支持JPG/JPEG/PN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该照片仅用于报名审核,测试当天将重新采集证件照(用于证书制作),建议考生测试当日穿着深色有领衣物。

(二)网上预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从事职业” 栏填写要求:在校学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校学生”选项;社会人员须结合自身职业状况,选择对应职业类别选项,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查询功能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名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报名成功状态及相关报名信息;同时,该栏目支持报名信息删除操作,考生需谨慎操作,删除后相关报名记录将按系统规则处理。

四、测试和缴费  

测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所需审核材料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再参加测试。现场不收取现金,请按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一)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

现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人员核验。

2.在校学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在校凭证原件(以下三项条件任选其一提交):

①普通在校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件应明确载明就读学校全称、完整注册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②大一在校新生:可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作为学生证的替代凭证;

③大一在校新生或学生证原件遗失的在校学生:须提交《在读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该证明需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

3.贫困学生(申请免测试费)

除按本条第 2 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另行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贫困认定佐证材料,材料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在境内工作、学习3个月以上的港澳人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作证明。

(二)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592号):

1.非在校生:50元/人

2.在校生:25元/人

3.贫困生:免费

说明:在校生指在读全日制未毕业学生,报名表“从事职业”须选“在校学生”,填写错误或无法提供学生证原件按50元收费。

五、咨询电话  

冯老师:0760-89989329

咨询时间(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六、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 

(一)打印准考证

1.打印及查询入口: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完成准考证打印,该网址也可用于后续成绩查询。

2.打印时间:考试当周的周五,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当天测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可查询成绩。

2.证书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测试对象  

(一)考试要求

1.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仅可步行入校;

2.步行入校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3.入校后按测试站点安排执行闭环管理,不得前往校园其他区域;

4.考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逗留。

(二)信息关注

请考生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报名、考试及领证的最新通知。

(三)缺考处理

报考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半年内将不安排其参加现场考试,需等待6个月后才可再次报考参加。

附件:在读证明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

河北省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顺利完成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线上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9:00-5月10日,报满为止。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名程序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

本次测试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保定市”,选择521考试任务,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按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报名要求

(一)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在校生请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

(二)请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三)请认真选择考点,核准报名信息。报名完成后不可修改或删除个人信息。

、准考证打印

2026年5月12日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

、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观看测试流程视频;按顺序号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自参加考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领取。关注“保定市教育局官网–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领取证书。如需邮寄证书,请于考试当天扫描邮政二维码填写证书邮寄信息。

(三)证书领取时限。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事项

(一)请在支付时限内完成支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无效,系统自动删除考生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到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为考生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重要提醒: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测试。

(五)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电子设备等个人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替考、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

(六)本次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电话:50613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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