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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屏山县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屏山县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屏山县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屏山县县城学校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校及名额
  四川省屏山县中学校(以下简称屏山中学)3名。
  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屏山职校)3名。
  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以下简称金江中学)10名。
  屏山县和平街小学校(以下简称和平街小学)20名。
  屏山县学苑街小学校(以下简称学苑街小学)6名。
  屏山县君山路小学校(以下简称君山路小学)6名。
  屏山县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特殊教育学校)1名。
  屏山县岷江幼儿园王府井校区(以下简称王府井幼儿园)16名。
  各学校选聘岗位详见《屏山县县城学校2019年公开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1.屏山中学、屏山职校、王府井幼儿园岗位一面向全国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选聘,王府井幼儿园岗位二和其余学校面向县内选聘在编在职教师。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处分期间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不得报考。
  (2)屏山县县内服务期内的教师和县城学校的教师不得报考。
  3.县内单设中学、乡镇中心校副校级及以上干部报名须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同意方可报名。
  4.服务期、学科任教年限,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8月31日。年龄按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之日。转正特岗教师的特岗服务任教经历计算任教年限。
  (二)选聘条件
  1.屏山中学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与选聘学科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
  (4)县外教师须从事高中阶段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3年(含试用期);县内教师须从事初中或高中阶段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3年(含试用期)。
  (5)具有选聘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2.屏山职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与选聘学科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在45周岁及以下,女在40周岁及以下。
  (4)县外教师须从事高中阶段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3年(含试用期);县内教师须从事初中或高中阶段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学科教学工作至少3年(含试用期)。
  (5)具有选聘学科高中(含职高)教师资格证。
  3.金江中学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须具有选聘学科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须从事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学工作至少4年。
  (5)具有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语文学科需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4.和平街小学、学苑街小学、君山路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各校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4)须从事与应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学工作至少4年。
  (5)具有与选聘学科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王府井幼儿园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须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至少1年。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9:00-12:00,14:30-17:00;咨询电话:(0831)5722272。
  2.报名地点:各选聘学校。
  3.报名需验交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资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资格证→年度考核表(确认备案表)→证明自己符合选聘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证件(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证明自己从事选聘岗位教学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自选1至2种材料,如每学年的年度考核表、教学成绩、获奖证书或文件等)(下同),按《屏山县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屏山县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评分表》(附件3)材料顺序依次放置。所有证件和证书报名时均要交验原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由学校出具的材料须签注经办人姓名、时间、盖公章,多页材料盖骑缝章。报名时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凭提供材料审查资格,报名时间截止不再补收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5.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6.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3:1(幼儿学科放宽到2:1),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为准。   
  (二)选聘考核
  1.考核时间:2019年7月28日。
  2.考核地点:屏山县金江初级中学校。
  3.考核内容和形式
  (1)王府井幼儿园采取模拟教学活动组织的方式进行。其余学校考核采取说课和业绩考核的方式进行。
  (2)说课、模拟教学活动的教材范围及业绩考核的具体内容见附件4、附件5。
  4.确定选聘人选
  (1)考核总成绩计算
  屏山中学、屏山职校,金江中学、和平街小学、学苑街小学、君山路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考核总成绩=说课成绩分×80%+业绩考核成绩分×20%。
  王府井幼儿园:考核总成绩为模拟教学活动组织成绩。
  说课、模拟教学活动组织成绩分按百分制计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迟到、弃考考生说课、模拟教学活动组织成绩计零分。
  (2)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选聘单位各选聘岗位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以说课(模拟教学活动组织)成绩,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专业评委成绩、领导评委成绩、一般教师评委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
折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
  对拟选聘的县外教师,由用人单位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察。
  (四)公示
  1.对考核合格的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取消选聘资格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办理
  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在秋期开学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选聘学校岗位竞聘方案,参加岗位竞聘。
  四、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县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5597。
  参加面试的各类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在面试工作中无论是考官、工作人员或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屏山县县城学校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屏山县县城学校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3.屏山县县城学校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评分表
  4.屏山县县城学校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考核要求及教材范围
  5.屏山县县城学校2019年选聘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附件下载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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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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