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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山县2019年选调教师到城镇学校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武山县2019年选调教师到城镇学校公告

  为了切实解决部分城镇学校教师紧缺问题,逐步消除部分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2019年暑期通过考试的办法,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中选调62名优秀教师到部分城镇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二)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既要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同时又要满足城镇学校教师需求;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四)坚持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2019年选调名额为62名,其中县职专6名,城区初中学校8名,城镇小学48名 (具体名额和岗位见附件)。

  三、选调对象

  小学岗位选调对象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含初中以上学校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初中岗位选调对象为全县农村初中在职在岗公办教师,职专岗位选调对象为全县农村初中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任教时间必须满5年,年龄均要求45周岁以下。工龄和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7月31日。

  3.学科及专业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以上;报考职专、初中岗位的教师专业及方向应符合选调岗位要求。

  4.学历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专岗位的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专岗位的教师须具有高中阶段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业绩条件  

  1.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在2015-2019年县局组织的质量检测考试中质量评价同类学校同学科得分排名前六名或学区统考排名前3名(不含小学20人以下学校,选调学校教师排名除外),同时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获得一次优秀(不含服务期内取得的优秀等次)。

  (2)近5年获县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奖励之一。

  (3)近5年参加教学技能大赛并获得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奖励一次。

  (三)限制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属于纪律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2.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3.学校管理人员中由县局发文任命的;

  4.未经学校(学区)同意的;

  5.未在一线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

  6.城关镇和洛门镇所在地学校的教师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况。

  五、选调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至30日(双休日正常上班),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股。

  2.符合条件申请参加选调的教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师资格证、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附文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同时需提供选调介绍信、教学成绩证明、学科任教证明(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经学校(学区)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武山县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3.职专、初中选调岗位仅限报一个学科,小学岗位只能在城关和洛门两个区域选报,每人只报一个区域的一个学科。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参与选调的人员均参与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卷面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定在8月3日,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三)人选确定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按学段、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参照岗位和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划定相应岗位选调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然后按照被选调学校一个学科最多确定1名选调对象办法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予以选调,并对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网、县教育局信息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四)办理调动手续和聘任

  对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岗位设置和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凡调入城关、洛门学区的教师,一律实行高职低聘,执行一年的试用期,重新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根据调入学校岗位情况与本校教师同等条件重新参与职务(岗位)聘任和晋升,拟选调到县职专的人员必须转换相应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职称系列,若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仍回原学校工作。

  六、本方案由武山县教育局和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县教育局咨询和监督电话:0938-3421576

  县人社局咨询和监督电话:0938-3425572

  附件: 武山县2019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武山县教育局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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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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