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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2019年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长治市2019年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中小学教师80名,具体岗位详见《长治市上党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学历及专业: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本、硕学历专业均与申报岗位一致;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历专业与申报岗位相应。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历专业与申报岗位相应(小学教育专业可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申报)。 

  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山西省2019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具体由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户籍不限;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岗位中,有5个岗位(见《招聘简章》)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岗位”。  

  10、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说讲课、体检、政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环节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省人社厅官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长治市上党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发布并广泛宣传。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告、相关表格、承诺书等资料均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www.shangdangqu.gov.cn( www.sxczx.gov.cn/),请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时刻关注。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需报考者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到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报,代报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和所在居(村)委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3日

  报名地点: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一楼 

  考试费用:100元/人。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  

  报名所需资料:  

  (1)《承诺书》一份,需由本人签字确认,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同时自行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同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打印证书验证页(已通过笔试、说讲课、体检、现场确认并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由认定机构出具认定合格证明); 

  (5)有工作单位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有缴纳社会保险经历的报考人员需出具相关证明、证件;  

  (6)《报名登记表》一份,要求实事求是规范填写;

  (7)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照片要求:不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照片不准美颜;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区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委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区委以上单位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区人社局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代理报名人应提供代理报名委托书、与被代理人关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过程中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复审、说讲课、体检等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均由考生本人在上党区人民政府官网自行查询,不再逐一通知考生。   

  (四)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其余为女性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凡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无需考生重新改报。  

  所有核减取消和增加的岗位数,经招聘教师领导组批准并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说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所报岗位的《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岗位专业范围内相对稳定的系统化知识。 

  1、笔试及成绩查询

  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教育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果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达1:2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本人档案及报到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开始后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说讲课 

  说讲课分数采取百分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说讲课环节,说讲课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说讲课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参加说讲课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讲课。逾期不进行说讲课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确定入闱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说讲课成绩×40%(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说讲课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如仍并列,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逾期不进行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无正当理由自行放弃的考生,3年内档案放在长治市上党区不得流转;5年内不得报考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如考录长治市上党区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七)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岗位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并签字确认。 

  区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到长治市上党区教育系统以外单位,无论何种原因五年内解聘的,档案满五年后方可流转。 

  (九)待遇 

  聘用为全额事业编制的教师按规定执行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 

  四、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区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被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机关。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违纪、违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 – 8095102  8095131(驻教科局纪检组)。  

  五、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市上党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95112,0355-8095103)。  

  附件: 

  1、长治市上党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具体岗位专业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承诺书

  5、长治市上党区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7、代理报名委托书

  8、代理报名证明

   长治市上党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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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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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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