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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厢区2019年系统编外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城厢区2019年系统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鉴于高中综合改革、中小学扩容以及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需要,根据《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莆城教[2018]188号)精神,决定招聘城厢区2019年编外合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2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城厢区2019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凡报名2019年莆田市内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人员,均可报名城厢区2019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
  (二)岗位要求
  具备岗位所需教师资格、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首次聘任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含)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1.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2.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3.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语文学科二甲);
  4.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或音乐、美术、舞蹈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二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中学:2019年8月8日
  小学:2019年8月9日
  幼儿:2019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城厢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94-2677566。
  四、报名方式及聘用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应聘者须提供《城厢区2019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聘用办法
  1.在核定的编外合同教师聘用人数内,先聘用免笔试对象(包括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若出现免笔试对象的报名人数超过聘用人数,则通过抽签确定。
  2.其余岗位面向当年度参加莆田市公办教师招聘考试的人员,聘用不需面试,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40分(即考生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聘用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聘用对象,具体岗位由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选择。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五、聘后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编外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人事代理
  城厢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配合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办理人事代理,参照在编教师做好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资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3.考核奖惩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制定编外合同教师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参照在编教师优秀比例执行,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于当学年度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并作为续聘劳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编外教师年度考核,实行三年一聘制度,仍需保留部分编外合同教师的用人单位,三年年度考核总成绩在所在学校全体教师排名60%(含)以内方可续聘,达不到的予以辞退。
  4.职称评聘
  编外合同教师的职称纳入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区人社局根据各学校的编外合同教师人员数,参照本校在编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编外人员岗位职数,编外教师岗位职数实行单列管理。编外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同样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等文件执行。
  5.继续教育
  编外合同教师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的管理,不断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完善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整体素质。
  六、福利待遇
  1.工资的办理和发放。编外合同教师工资总额由用人单位参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确定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等待遇,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社局核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编外合同教师原则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参照本校公办在编教师标准发放,编外合同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享受一个月奖励金分配,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但不享受学校文明奖、平安奖奖金等。
  2.“五险一金”的办理。用人单位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切实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的社会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编外合同教师“五险一金”缴交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单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3.享有假期规定。编外合同教师享有寒暑假、婚假、产假、事假、病假、公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鉴于编外合同教师的特殊性,首次聘任期内,若第一年请产假的,当年产假期间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若第二年请产假的,当年产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本公告解释权归城厢区教育系统编外合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594-2677566。
  附件:1. 城厢区2019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2. 城厢区2019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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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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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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