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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9洋县城区学校(幼儿园)选聘教师8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2019洋县城区学校(幼儿园)选聘教师86人公告

  为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科学调配师资队伍,缓解城区学校班额过大、教师紧缺的现状,根据《汉中市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洋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县教体局决定,为洋县城区学校、幼儿园及局直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共计86人。现将公开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工作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凡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分学科进行,确保选聘教师质量,促进我县教育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二、公开选聘岗位设置

书院初中(11人):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历史1人、音乐1人、体育1人

城南九年制学校初中部(12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2人、政治1人、历史1人

城南九年制学校小学部(3人):语文1人、音乐1人、体育1人。

南街小学(10人):语文5人、数学3人、英语2人

青年路小学(15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5人、信息技术1、体育1人。

城西小学(17人):语文8人、数学7人、音乐1人、美术1人

洋县幼儿园(6人):学前教育6人

洋州中心幼儿园(6人):后勤管理1人(限男性)、学前教育5人

城南幼儿园(3人):学前教育3人

教研室(2人):语文1人、物理1

青少年活动中心(1人):艺术1


  三、公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洋县教体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

2.截止2019年8月31日,工作满1年的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工作满3年的振兴计划招聘教师以及工作满3年且已正式入编的特岗教师(含3年服务期满待接转入编的特岗教师)。

3.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即:初中段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段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段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要求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或相近。

4.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报岗位与其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现任教学科和学段原则上一致。

5.本次公开选聘的所有岗位均为三级教师和二级教师岗位,具有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者不得应聘。

6.根据局直单位调入教师相关规定,报考教研室岗位的教师应任副校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取得“省级教学能手”及其以上荣誉称号,且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教学教研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能够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和校本研修工作;报考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教师应取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市级以上辅导获奖项目,具有一定书法艺术特长和活动组织能力,且在学校中层岗位上工作满3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处分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不服从学校管理、越级上访、乱发不实信息的;

(4)违反师德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5)近三年教育教学业绩居全县后三位的;

(6)其它不符合选聘要求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19年8月1日至8月2日,应聘教师持洋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本人教育教学业绩鉴定(各种获奖证书及学校出具的所带学科教学成绩鉴定)、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在教体局二楼会议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面试。由教体局按照《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统一组织实施。2019年8月7日(星期三),应聘人员在青年路小学进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要求课堂教学中运用电子白板等多媒体教学手段。初中以洋县现行使用的八年级下册各科教材为参考;小学以洋县现行使用的四年级下册各科教材为参考;幼儿园以现行使用的大班教材为参考。

2.面试评委。由教体局统一调配评委,按1:3比例建好评委库,面试当天随机抽签确定评委。每个考场设主考1人,评委6人。

3.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个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打分相加后的平均得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

4.考场设置。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设置面试考点和考场。考场设置考务室、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候考室与面试室保持适当距离)。按照面试工作要求,候考室、备课室各配两名监考人员(一男一女),面试室配备两名记分员、一名计时员、一名监督员,承担相应的考务工作。面试室内设主考席1个、评委席6个,计分席2个、记时席1个、监督席1个、考生席1个。

(三)初录。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开选聘岗位设置,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初录人员。各岗位报考人数大于选聘计划人数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各岗位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聘计划人数的,按80%录取,淘汰20%。

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时,参工时间早的排前;参工时间相同时,获奖级别高的排前。

(四)政审。对初录人员集中进行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初录人员,报请县进人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洋县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相关事项统一在洋县政府网和洋县教育微信平台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洋县政府网和洋县教育微信平台,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2.严格执行选聘条件和纪律规定,整个选聘工作由教体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3.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洋县2019年城区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

 

 

洋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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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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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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