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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罗山县2019年招聘教师4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罗山县2019年招聘教师4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信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信人〔2007〕19号),结合我县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中小学教师410名;

  医疗卫生人员94名;

  县直单位人员19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罗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大专28周岁及以下;本科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生、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县外在编在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1日。

  5、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学历;

  6、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职位。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低学段岗位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资格(县直幼儿园和学前教师岗位除外);

  7、罗山县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教学岗位任教满1年的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年龄、专业限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户籍要求: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下情况视为罗山户籍:(1)罗山户籍;(2)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罗山户籍;(3)考生父母为罗山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罗山户籍。(信阳户籍和河南户籍确定原则同上述原则一致)

  具体要求详见《罗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已被罗山县录用的特岗教师、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罗山高级中学(老校区)

  3、报名费用: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

  4、报名方法及要求: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低学段岗位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资格(学前教师岗位除外);

  ⑤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条件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19年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登陆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下载打印。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5、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但对我县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县人社局后楼一楼西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专业科目)

  (1)时间:2019年8月11日上午8:30-10:30

  (2)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①报考县委党校、财政局、卫生系统非医疗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内容(分类考试科目):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4)方法:闭卷考试。

  (5)加分条件。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罗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计划生和罗山籍服务贫困县(含西部)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8月8日18: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报考县委党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同一职位招聘人数3人(含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

  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或相同面试方式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及2010年《修订通知》的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3)罗山县2018年政府购买教学服务岗位任教满1年的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优先;

  (4)户籍优先原则。按照“罗山户籍-信阳户籍-河南户籍-外省户籍”的次序确定录用人员;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者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6)以上都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聘用人员服务用人单位不低于3年,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五、招聘纪律

  罗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招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o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七、报名应试者应仔细审读本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报考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对公告理解有歧意的,应事前咨询,事后不予支持辩解;同时报名者应对自己所申报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公告由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  15937642669

  卫生系统  2172752-8813

  县直单位  2178885-8707

  附件: 1.河南罗山县2019年招聘教师410人公告附件1.罗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河南罗山县2019年招聘教师410人公告附件2.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罗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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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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