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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灵璧县2019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宿州灵璧县2019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安徽宿州灵璧县2019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27号)文件精神及《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现将我县2019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为灵璧县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附后。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请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index.do)下载打印资格复审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31日(周三)

  8:00—11:30 , 14:30—17:30;

  2、地点:灵璧县第一中学。

  四、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递补。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具体时间请关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教体局模块(http://zwgk.lingbi.gov.cn/public/column/3714655?type=4&action=list&activeId=111)发布的公告。

  5. 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续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教体局模块

  (http://zwgk.lingbi.gov.cn/public/column/3714655?type=4&action=list&activeId=111)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7—6022981。

  附件:
  灵璧县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7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群: 256333781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微信公众号:ahjszgks

 

安徽宿州灵璧县2019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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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2024年第4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与测试工作的公告

一、报名对象及要求

全省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龙岩市普通话测试暂不使用全国考试系统报名,重复报名的考生考试系统将审核不予通过,报名缴费无效且无法退费,若重复报名带来的不便考生自行负责。

重复报名考生指已在省内外任何一个普通话测试站报名或前次测试成绩尚未公布,又在我市测试站报名者。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4年6月29日,限额400人

2024年6月30日,限额400人

(二)测试地点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曹溪中路5号)

三、报名及测试流程

报名、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缴费

1.网报时间:2024年6月4日9:00-24:00。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名额报满或者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

3.报名前考生本人须手机下载e龙岩客户端,进入在线报名系统,按以下提示步骤操作:

(1)进入“e龙岩”手机客户端;

(2)点击右下端“服务”→选择“教育文化”栏目→点击“普通话报名”;

(3)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确认提交(此前步骤可提前操作)→去报名→选择考试时间→去缴费;

填写信息请务必认真核对,因个人原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准考证和等级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查询准考证和核实信息

查询准考证、核实信息时间为6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考生查询到自己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截图或导出PDF格式均可,使用A4纸打印,保证打印信息清晰有效),准考证在考前任何时间均可自行打印。

如已缴费但查询不到准考证信息,请在6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与测试站反馈,联系人:翁老师,咨询电话:0597-2753873。

(三)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报到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因迟到被取消考试资格或缺考的,测试费不予退还。

学校不提供停车位,所有考生请勿开车入校,建议乘坐公共交通或停放周边停车场。

(四)注意事项

报名均为开放式,考生属于自愿报名,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需遵守以下要求:

1.报名成功后至考试日期前,考生不得重复在全国其他任一考点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谨慎选择测试场次,自行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请考生慎重考虑、妥善安排时间,避免考试资源浪费。

四、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coreQuery,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二)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版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经省语委办分送至各测试站。测试站在收到纸质版证书后,将在龙岩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微信公众号发布证书领取事宜。

四川成都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5月25日开始,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26日,具体进场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测试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怀贤楼,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提示的地点进入相应候考室,等待测试。

二、测试要求

(一)各位考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测试教学楼。

(二)普通话测试需刷身份证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各位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三)所有考生禁止携带移动通讯设备或有存储、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三、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相关精神,取消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即考前不再提供考试内容供考生准备,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观看操作指南(具体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将考试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安排来啦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宏伟区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和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附件3)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高中教师岗位: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六所院校及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不含专升本)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需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音体美教师岗位招聘范围扩展至相关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附件3),并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届毕业生允许报考,且须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上述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bigmanbob@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届(含2025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应届(含2025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附件4)

③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

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0419-5317199

辽阳市宏伟区人社局:0419-5308218

附件1: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4年辽阳市宏伟区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相关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招聘院校名单.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教育强市战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2024年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历),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并符合所报岗位任教要求;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生及往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区委党校不作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辽阳市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含已公示拟聘用人员);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重点考核专业素养,履职能力,相应岗位要求等。

五、招聘程序

(一)诚信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6:00至5月28日17:00。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的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Wsqjyjrs@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以通知公告为准。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取两轮或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4:1时,即采取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通过结构化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用人需求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全部年级教材其中内容;如通过审核现场实到人数与专业岗位拟招聘数比例不足4:1时,则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①《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教师资格证,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携带。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③2024届毕业生如有需要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自行携带。

④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办理原单位解聘手续。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相关报名信息和递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材料不全、不符或面试开考后迟到者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3)现场签约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依次签约招聘单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同时上官方网站验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审议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纸质考察结果报告及拟聘用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材料(加盖公章,另附PDF格式)。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视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暂缓聘用,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属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可按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予以聘任,聘任时间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限约定

通过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机构和社会的监督。

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待遇

本次被录用的在辽阳市辖区内无房的教师,区政府将免租金提供约50—70平人才公寓(水、电、煤气费用自理),直至在辽阳市内购房或离开文圣区。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规定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项补贴。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咨询电话

文圣区教育局:0419-2120225

文圣区人社局:0419-2122002

附件1: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辽阳市文圣区委党校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doc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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