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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县2019招聘中小学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青田县2019招聘中小学教师10人公告

浙江青田县2019招聘中小学教师10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全县中小学教师需求,经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青田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单位为青田县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共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具体岗位和职数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根据各学段与学科要求,参加招聘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中学语文学科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高中、中职或初中语文教师资格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下表专业要求的。

  (二)报名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高中、中职、初中或小学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下表专业要求的。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取得的,须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方可报名。聘用后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青田教育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青田县教育局。

  2.报名必须本人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报名条件相适应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各学科教师招聘职数的2倍时,相应减少本学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本学科招聘计划。

  3.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4日下午3∶00-4∶30。

  领取地点:青田县教育局一楼第一支部活动室。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具体范围、题目类型等不作具体规定。

  笔试地点: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水南公路107号)。

  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于8∶45进场,正式开考后不得入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8月6日下午3∶00-4∶30。

  2.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7日,地点在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青田县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面试形式为说课。

  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入场,上午7:30集中休息室抽签,8:00开始面试,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并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因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青田教育网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22583(教育局),6824892(教育局),6822270(人事局)

  监督电话:6830329(教育局)

  点击下载>>>青田县公开招聘岗位和职数及专业要求.docx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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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zjjszgk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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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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